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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七个五年规划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1/20 15:10:05

焦作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顺利实施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加快建设法治焦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2016年至2020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新形势下,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建设创新、富裕、美丽、平安、法治焦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2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焦作的总要求,发挥优势、创新载体、健全机制、优化措施,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多层次法治创建,持续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市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全社会法治氛围普遍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普法依法治理融入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为推进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导向,以菜单式普法为基本方式,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法治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执法为民、法治惠民。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分类普法,精准施教。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让重点群体的法治素养率先得到提升,用重点群体的示范效应引领法治新风尚。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法治创建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传承创新,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主题宣传,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着重宣传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破除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着眼于富裕、美丽、平安、创新、法治新焦作建设,主动服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土地征迁,以及投资、贸易、金融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意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着眼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主动贴近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土地规划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焦作建设。着眼于落实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政策,大力宣传扶贫慈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和反对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提高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国防建设、民族宗教、互联网、依法行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严格按照地方立法权限,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立足科学发展、服务民生的现实要求,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工作,推动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法规的建设完善,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不利于经济发展,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规范性文件,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

(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十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力构建法治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坚持程序法治,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要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快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认真贯彻执行《焦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备案制度,强化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全面有效落实。

(七)持续提升多层次法治创建。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治焦作创建工作的决定》要求,继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四级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继续深化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着力在提升创建层次和创建水平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农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个体工商业学法用法示范户、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示范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典型培育,优化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和水平,推出一批法治创建示范典型。

(八)持续深化多领域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紧密结合部门行业自身职能和特点,着力开展金融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访投诉、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网络整治等具有行业特色、工作特性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律师组团进园区、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宣传进工地”“三进活动,按照一项目、一团队建立专项法律服务队伍,主动服务项目征迁、项目建设。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律师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市、县、乡、村四级矛盾调解平台,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围绕校园依法治理,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权益,创造良好教学环境。

(九)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积极推进法治文化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培育作用,让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文化元素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设计,优化升级现有法治文化阵地,新建一批有规模、高品位、有特色、影响大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鼓励支持各类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格调高雅,说理说法性强,群众乐意接受的好作品。支持引导社会各类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十)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升干部群众思想境界,为全面推进法治焦作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行业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严格落实《焦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于201612月底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于201712月底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根据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村两委成员的法律培训,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抓好在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校园、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还关系到这个地区的文明程度、社会风气和社会进步。牢固树立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就是抓住了全民法治教育的基础的理念,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有关要求,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法治教育教材、教师、课时、经费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的法治知识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法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文明礼节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行为养成。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选配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积极与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素养学习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完善一批校园法治教育阵地,2017年底,每个市级示范性中学要建设一个法治教育基地,2018年底,每个县市区要建设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法治教育基地,每个中小学校都要建成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以法治实践为主,鼓励学生参与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倡导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各县市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地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要以点带面,扎实推进面向全体公民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法治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做好城乡居民的基础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活动等平台和载体,开展符合农村群众和社区居民需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突出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为他们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等流动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实施法治教育助力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按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普法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配套制度。跟踪省人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并据此制定出台适合我市的配套制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以法推进,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部门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在社会事务管理、为民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依法治理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是本部门本行业普法教育的责任单位,也是社会普法的主力军,在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普法教育任务的同时,还要主动发挥优势,积极履行社会普法义务,共同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三)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焦作辖区内运营的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列入栏目(节目)播出计划,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各类媒体要组织精干力量,开辟专题栏目,讲好法治故事,及时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律解读。深度挖掘群众身边人、身边事等法治元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让法治宣传教育更贴近群众生活、更接地气。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平台建设。继续推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建设力度,机关单位要强化法治长廊、法治橱窗等固定阵地建设,农村和社区要完善图书馆、文化场馆、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基层法治宣传公共设施体系。推动在机关、楼院、景区、高速路、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等公共区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探索新兴媒体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融合,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提高焦作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质量,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将传统媒体的权威、专业、品牌优势与网络新兴媒体的新技术、新渠道优势相融合,注重在互动、多样、差异上下功夫,贴近公众进行更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五)用好用活法律七进载体。强化法律七进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家庭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制定可量化、可评价的法律七进活动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建立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六)发挥好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遵循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将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相结合,经常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按照一县一特色的目标,培育和打造一批体现行业特色、地方风格鲜明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法治宣传用品进万家、法治微电影进公共活动场所、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组织最美普法人、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等评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七)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实现工作信息的横向互通、纵向共享,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畅通部门普法工作沟通报告机制,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做好与普法主管部门的沟通报告,定期报送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络,设立网格化普法信息员、联络员,及时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意见建议,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和各部门各行业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强化素质,提高谋划力、运作力、协调力和执行力,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协调有力、运行高效。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

五、组织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本规划的全面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作用。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到位,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日常督查考评,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推行第三方调查机构评价机制,每年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主要部门普法满意度进行一次调查。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每年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组织好对本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将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七五普法期间,市、县两级分别按照年人均0.4元和0.6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积极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经常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的法治宣传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