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在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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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2/27 16:26:10 |
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团委、依法治理办公室,各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开学之机,开展了“法在校园”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校园法治建设得到加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又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验收年,为进一步提升师生法律素质,推动校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入开展,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决定今年春季开学之际,在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法在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今年“法在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月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新人”。
二、活动时间
“法在校园”法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4月9日。各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做适当调整。
三、活动形式
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学习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努力在校园培育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
1.开展一次“学法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利用开学之际的全校大会,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学生上一次法治教育主题课,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开展一次“校园学法板报竞赛”活动。发挥校园和班级板报平台作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学法板报竞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板报制作,评选出自己最喜爱的普法板报。
3.组织一次“新媒体学法微作品竞赛”活动。各大中专院校要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及时便捷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型媒体发布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知识,让学生参与评论,强化互动学法效果。组织发动对微电影、动画制作有特长的学生团体创作法治微电影和法治动漫,踊跃参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普法公益广告大奖赛”活动(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4.开展一次“校园记者学法征文”活动。由焦作日报社校园记者工作中心牵头,组织全市中小学校的校园记者开展一次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的学法征文活动。
5.更新完善一批“普法园地”。各学校要加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园地宣传内容,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栏作用,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法律知识。
四、组织实施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各学校为主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负责对大中专院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活动开展状况进行督导,市县两级团委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好“法在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方案,做到有时间节点,有具体责任人,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学校教学工作双促进。
2.求实求效。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学生的年龄特点,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将规定动作和创新活动相结合,确保主题活动接地气,效果好。
3.注重宣传。各学校要发挥校内广播、局域网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校园营造出浓郁法治宣传氛围。同时要注重和当地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4.促进创建。各学校要“法在校园”活动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相结合,注重做好校园普法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与学校法治创建工作相结合,促进学校的法治创建工作形成新常态。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及各大中专院校的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信息、总结和图片(每个活动至少1张图片)于4月10日前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邮箱:fzjztx@126.com)。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2992811@163.com)。
焦 作 市 司 法 局 焦 作 市 教 育 局
共青团焦作市委 焦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