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孟州市司法局开展预防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专题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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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8/22 8:39:24 |
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全面增强其遵规守纪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8月15日上午,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孟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预防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全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检察院未检办全体干警、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及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中,组织全体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检察机关未检办案区,观看了微电影《检爱》、警示教育片《年少轻狂》。
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旺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严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矫正自己不良的行为恶习。二要引以为戒。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罪行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和司法机关给予的机会。三要慎重交友。要明辨是非,慎重交友,对不良诱惑要勇敢说不,坚决同违法人员划清界线,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四要自我提升。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做一名对家庭、对社会有责任心、敢于担当的人,积极回归社会。
司法局党组成员李国营参加了本次专题教育活动,并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要求和期望:一是要认真改过。希望他们能够鼓起改过自新的勇气,及时迷途知返、改恶从善、弃旧图新,把刑期当学期,把各项社区矫正活动当课堂,增强学习意识和法律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政策、学技术,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自我约束管理能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二是要遵规守纪。全面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把外在管理规定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三是要终生学法。鼓励他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增强学习法律的自觉性,通过学法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的角度来评判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他希望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要倍加珍惜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坦然面对现实,坚决告别昨天,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和奋斗明天,不虚度人生最好的年华,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通过此次活动,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以后一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切实改正自身的行为恶习,多做对社会和家庭有益的事,做一名守法公民。
近年来,孟州市司法局在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人群实行教育矫正的新模式,始终把思想、法治、道德教育作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的常规课,全面增强他们的道德素质、法治观念和悔罪自新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矫正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社区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