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关于印发《焦作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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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0/21 10:23:40 |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焦作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焦作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迅速、有效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是指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正在或可能发生行凶、闹事、纵火、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的;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实施暴力行为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突发事件处置不留死角、没有漏洞。
2、属地管理原则。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管理为主,发生地市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协调为辅,形成统一指挥,反映快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预防为主原则。工作中要做到严格规范,对突发事件各种苗头早排查、早发现、早准备,在思想认识、预案准备、工作机制、人员力量等各方面做到有备无患。
4、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一)在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基层科(社区矫正科),主任由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法院刑庭、检察院监所处、公安局治安部门、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联络组和调查组,成员由同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组成。
联络组职责: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命令;通知相关人员集结;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报告;与相关单位联络;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全程记录。
调查组职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处置程序
(一)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1、司法所接到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报告后,立即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同时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向乡镇、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告。公安机关接报后,及时调集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2、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和查证工作,同时向乡镇、县市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告。
(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先处置
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或了解到社区矫正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时,应及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并联系公安派出所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同时向乡镇、县市区矫正工作机构报告。
(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的紧急处置
在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紧急情况下,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安全稳定方面的问题。
(四)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的防范措施
司法所组织10人以上、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开展50人以上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拟定应急措施,报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指令下达
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应及时制定处置意见,报县级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并于24小时内报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指挥部。不能当即处置完毕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落实省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加强对矫正人员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不良苗头迹象,采取针对性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人员学习,熟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对策,适时组织演练,不断调整充实预案,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 社区矫正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焦作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