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真情帮教暖人心 帮困扶危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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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1/6 10:36:36 |
一直以来,安置帮教人员无技能、无法就业、无人敢接收是导致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对自己刑满释放后的出路更是充满顾虑。安置帮教人员回到社会后,大部分心理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有的成为“孤老”、有的成为“弃儿”,无着落感,无安全感。这些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关怀,就很容易产生消极思想,重新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帮教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对象,动员全社会,帮助他们立业、安身、脱困,重点突出了“帮困”+“扶危”的“双加”模式。对未成年帮教人员,就尽量帮助他们回到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对在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则帮助他们学习电器、器焊、家电维修等劳动技能培训或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向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途径;对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则尽量与村委会和民政联系,为他们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给予一定的社会救济。通过大量的工作,使安置帮教人员深切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抛弃心理包袱,激发积极向上的主观意识。
帮 困 篇
王某今年38岁,是博爱清化镇的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因抢劫、盗窃被判入狱服刑,因其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良好,于2011年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小组在对王某开展帮教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到其家有年迈的父亲,还有孩子正在上学,家庭负担较重,出狱后亲戚朋友明显对其另眼相看,父亲每日唉声叹气,孩子在学校也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成绩一落千丈,变得不爱说话,性格日渐孤僻,所有的一切使王某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和从前的一些“朋友”重新来往,明显有自暴自弃的念头。针对王某的情况,安置帮教小组经过讨论决定从扶贫解困、思想帮教、引导就业三个方面着手对王某实施帮教工作:一是扶贫救困解危难。针对其较困难的家境,帮教人员在听取村调委会的汇报后决定特事特办,协调民政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了困难救助,给予他一定的生活补助,并给其儿子每月相应的助学补助,帮助其完成学业,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而且和学校的老师结合,让他给予这个特殊孩子更多一点关心,做好其他同学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没有压力包袱在学校开心快乐的学习成长,在老师的关心和同学们的共同帮助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适应,灿烂的笑脸又回到了这张充满朝气的小脸上。二是耐心谈话解心结。对于王某的思想问题,安置帮教小组指定专人与王某进行沟通,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同时,向其介绍党和政府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只要你愿意,大家一定会重新接纳你,燃起他对生活的新希望,化解他的思想包袱,鼓励其重新做人,工作人员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定要抵御住不良朋友对你的影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要自食其力,让你白发苍苍的父亲不要再为你操心,同时也为你的孩子做个好榜样,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堂堂正正做人,让别人看得起自己,首先自己的有让别人看起的资本,希望你不要辜负这么多关心你的人对你的期望。经过多次的教育沟通,王某对自己曾经所犯的罪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做人,好好做事,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并愿意以自己的亲身教训现身说法,帮助周围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使大家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三是引导就业暖人心。鉴于他会修车这一技术特长,鼓励王某开起了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帮助他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重新唤醒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为王某的修车技术过硬,服务也热情周到,生意越来越好。自从有了正常工作后,王某除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加强自我改造外,还主动断绝了与过去混在一起的“朋友”往来,找到了新的生活目标,稳定的工作生活使得王某的整个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话多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在工作中努力奋斗,吃苦耐劳,生活状况渐入佳境。王某主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你们对我说过的话我一定会牢牢记住的,我要抛弃过去,从头再来,做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某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现在的他对生活越来越有信心,越来越自信。在安置帮教小组的帮助和王某自身的努力下,维修店现已初具规模,客源稳定,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王某的父亲也颇感欣慰,对安置帮教人员是感谢不断,握着所长的手激动的话都说不完全,只是一个劲儿的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以爱心感化,用真情帮扶,不仅要让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重新回归社会,更重要的是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奉献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清化司法所所长王基路如是说道。在清化司法所的帮教下,王某的思想、道德以及法律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扶 危 篇
2013年9月3日,对马剑(化名)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是他服刑期满,重获自由的日子。可他并不像众多的刑满释放人员一样兴高采烈,因为他知道高墙之外,没有一位亲人等着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接他回家。
马剑,男,汉族,初中文化,1972年6月出生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与他的成长经历有着密切关系。从小父母离异,父亲再婚,自己随着爷爷奶奶在北京生活,无论他做什么,从不批评教育,一味宠溺,渐渐地就养成了一个劣习,想吃就吃,想拿就拿,在缺少父母亲关爱和呵护的他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奶奶的相继去世,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情况下流浪社会,久而久之,染上了盗窃的恶习。2000年6月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三年,分别于1999年3月、2004年3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8月马剑因盗窃又被判刑2年,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在此期间,马剑的父亲因病与2008年9月去世,马剑在京的姑姑、叔叔因马剑多次犯罪不成器,也与他断绝了来往,而在河南武陟的母亲也因多年不联系杳无音讯。按照豫综治安帮领【2009】2号文件的要求,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三无)人员,由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联系原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进行安置。河南省信阳监狱只好给武陟县司法局安帮办打电话让核实马剑户籍地的具体居住地点,得知这一情况后,安帮办主任卫鹏魁及时向主管局长李毅进行汇报,并和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共同接收的准备。
9月3日,河南省信阳监狱一行四人把马剑送到武陟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公室,把马剑在武陟的亲属情况说了一下,据了解原来马剑只是户口在武陟且常年在北京居住,现在想回北京,由于自己没有及时更换身份证,户口也在自己服刑期间注销了,在这里只有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两个亲人在这生活。主任卫鹏魁了解情况后随即决定当天下午和木城司法所所长皇新爱一起去落实马剑母亲情况。按马剑提供的信息,母亲已经60多岁,其家原在木城镇寨河街居住,但是根据马剑提供的地址信息这里早已更换好几个户主了,这可怎么办?就这样来来回回询问周边的几个村委和原居住地的派出所 ,才得知其母亲早在20年前就已搬走,具体地方无可得知,后又经多方了解打听其妹妹出嫁到了木城镇东关村,又抱着一线希望找到其妹妹,当我们向其妹妹说明情况后,其妹妹一口回绝,不愿与马剑相认,拒不接受马剑,也不让找其母亲,称其母亲多病,受不了刺激,不提供母亲的任何信息,此时已到晚上9点,我们只好带着马剑返回县司法局。而新的麻烦又来了,马剑因入狱户口注销,无户口本,无身份证,经问几家旅店都不让住,最终在卫鹏魁主任的帮助和担保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马剑才在一个小旅馆住了下来。
把马剑的情况给领导汇报后决定,先解决马剑的燃眉之急,与公安局相关部门协调,把户口落下,并办理身份证。第二天,我们在公安局的配合下,到兴华派出所办理户籍,说明情况后,兴华派出所所长和户籍内勤非常重视,表示立即办理,先将户口落下。新的问题再次出现了,落户必须有家庭住址,马剑在武陟没有住处,母亲、妹妹又不愿意接受他,当我们与内勤正在商量如何办理时,马剑赌气说;“母亲、妹妹都不认我,我不办了”,说完就要走。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卫鹏魁和木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随即对马剑耐心的教育劝说,不要灰心只是时间的问题,肯定会帮你把户口落下。后来,经派出所内勤查到马剑母亲的现在住址,并几经周折找到其母亲说明情况,马剑母亲同意后决定将其户口就落在其母亲名下。考虑到马剑仍要回北京找姑姑,必须要用身份证,兴华派出所又为马剑办理了临时身份证。马剑的户籍身份问题总算解决了。看到马剑手拿着身份证那一刻开心的样子,我们这些工作人员的心也落下来了,这几天没有白忙活。
9月5日,马剑准备回北京了,他来到司法局,找到卫鹏魁主任,紧紧握住他的手说:“感谢政府,感谢您们,感谢家乡,让我有了身份,有了家,感觉到了家的温暖,以后我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好好生活,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武陟县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网络化”的方针,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武陟县司法局 博爱清化司法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