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先进典型】修武县司法局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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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监所科 |
修武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事迹
扫黑飞晖大地明,吹尘除恶荡天清。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修武县司法局以最高的站位认清形势、以最硬的措施宣传造势、以最大的力度发挥优势,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强化组织全力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为了切实搞好专项斗争,首先,迅速制定了《修武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加强督导指导。 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调度、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集中攻坚。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加强协调指导。其次,迅速召开动员会,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第三,定期召开局班子会议,加强对专项斗争新情况、新形势的分析预判;把专项斗争列入局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工作;将专项斗争纳入局重点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第四,我局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宣传培训制度》、《线索管理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有效开展。
二、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立时代潮头,发时代之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将扫黑除恶宣传作为普法宣传的重中之重,发挥优势,多措并举,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扫黑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设立咨询台400余场次、解答咨询500余件、编发手机报90余条、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扫黑除恶普法小盆2万余个、雨伞600余把、纸抽3万余盒、手提袋5万余个,累计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通过地毯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良好势头。
三、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深入排查案件线索
一是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深入开展“交揭查”活动,深挖余罪漏罪;二是动员全县司法所干警和专兼职调解员深入群众排查扫黑除恶线索,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排查。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上报黑恶线索3条。
四、引导律师从严辩护,形成扫黑除恶合力
引导督促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刑事案件69起,其中,涉黑涉恶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