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中共焦作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共焦作市委政法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0/18 16:22:3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9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焦作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焦作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焦作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把手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审议整改落实方案,对38个巡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把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效果。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逐一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搞好统筹结合,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用机制规范程序,用制度堵塞漏洞,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焦作市司法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照,认真整改。截至目前,38项整改事项已完成35项,应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后续相关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持续推进。

(一)反馈问题: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差距

第1个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支部会,集中学习《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和《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制度意识。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文原著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议首要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对2024年上半年各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8月2日机关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对“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等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

第2个问题:2021年市委巡察指出的“出国考察费用未收回”问题,但截至本轮巡察结束,相关资金仍未追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我局与省司法厅和具体承办的旅行社就退还剩余款项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办理出国手续已经产生一定费用,2024年9月在扣除已产生费用后,剩余的出国经费已全部退还至国库焦作市中心支库账户。

第3个问题:市司法行政系统车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未严格落实,加油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焦作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组织全体车辆驾驶员集中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4年7月1日在“焦作司法局”APP建立模块,实现车辆派遣、加油记录等功能为一体化线上用车管理,后台数据全程留痕、有效追溯。

第4个问题:“‘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党组会上,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有关制度规定,开展深刻反思。二是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按照事前报告、会议决定和实施情况报告的程序开展。三是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第5个问题:“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处理。二是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整治,通过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周研判制度,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特殊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分类制定监管措施。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生物认证监管制度并遵照执行。

(二)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政治建设有差距

第6个问题:作为依法治市的牵头单位,司法局党组没有安排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进行专题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7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学习贯彻省司法厅《专题学习资料汇编》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第7个问题: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补课,制定学习贯彻措施和意见;每半年局党组听取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汇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制度,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市司法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主动接受监督。

第8个问题:落实政治轮训工作不扎实。司法局2023年政治轮训没有达到人员全覆盖,以个人自学代替集中培训,且没有落实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现场体验等教学方式的课程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焦作市司法局队伍建设政治轮训制度》、《焦作市司法局政治理论学习补课制度》,制定《焦作市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政治轮训计划》。二是落实补课制度,对缺课人员进行集中补课。巡察整改以来,先后6次组织局机关每周五“理论学习日”缺课人员集中补课。三是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将全市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八五”普法骨干培训和司法行政干警政治轮训等三个培训班科学统筹为一个培训班,严格落实课程比例要求,8月分两个批次,集中通过视频教学、团体活动、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组织培训;10月分两个批次,邀请省市专家教授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实践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培训。

第9个问题:司法局普法公众号“焦作掌上12348”维护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法律问答”模块页面无法打开。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民服务,因宣传力度小,操作不便捷等原因,群众接受度逐年降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法律法规”和“法律问答”模块链接进行了更新,已成功链接中国法律服务网,可正常打开。对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的功能链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功能模块均能正常使用。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线上渠道申请的社会知晓度。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普法活动,着重介绍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的便捷优势及申请流程。三是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势,向来访群众介绍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的便利政策。四是加快建设“智慧司法”APP,打造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线上办公服务平台。

第10个问题:法律援助中,应由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服务满意度进行的调查,却交由律师本人征求当事人意见。随机电话联系10名当事人,20%的群众表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落实回访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全员逐条学习卷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熟悉和掌握专业知识;建立焦作市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专人负责归档卷宗管理工作,制作回访表逐一对民事、行政案件回访,并将回访表作为纸质材料留存到卷宗中。截止目前,已回访75人,满意度100%。

第12个问题:阵地管理有弱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对系统内政务新媒体定岗、定人、定职责;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其作为负面清单事项列入《焦作市司法局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印发排查通知,对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全面排查,杜绝问题发生。

第13个问题:压力传导不到位。随机询问司法局部分部门负责人,对意识形态“三审三校”工作具体要求不了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测验。7月31日,对二级机构某党委2022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

第14个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百分制测试,两名干部不及格;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2024年3月宣传版面仍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喜迎二十大等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上半年,邀请市委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团成员为全体党员干部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题测试;对成绩差的两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学习;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组织学习,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拆除旧版面,重新设计安装党建文化墙;局宣传科、党建办对办公区域内宣传栏及公众号、网站开展常态化排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反馈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差距

第15个问题: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综合科某工作人员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当事人将违规加油款上缴至焦作仲裁委员会账户。二是针对此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通过对有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二级机构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年度审计,聘请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照“私车公养”问题表现,举一反三,对公车管理、油卡管理、财物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第17个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焦某、张某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伪造办案人员王某签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下发《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帮助)案件情况的通报》,对2名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要求县(市、区)以此为戒,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将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回访情况纳入全市律师承办法律援助工作季通报中,从而提升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的责任心和卷宗归档的规范化。

第18个问题:众信公证处负责人办公用房超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责令市众信公证处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作出批评教育的处理。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超标房屋进行改造,将屋内的原值班室整改为档案室、文印室,办公面积已符合标准。

第19个问题:工程偷工减料。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司法所地面施工改造工程,实际核算与工程实际造价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检查。二是责成该司法所负责人与施工方协商履行合同约定,对地面进行改造施工。市司法局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测量沥青厚度、查看进料单据、计算立方数和铺设厚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工程整改到位。三是对一万元以上的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的采购,严格按照由项目实施科室对采购内容的市场技术、服务水平和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比价,经计财装备科对使用资金指标等内容指导后,提请党组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第22个问题:普法活动多局限于摆桌子、发传单、送礼物等方式,针对当前电信诈骗等高发问题研究不多,宣传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省司法厅与河南广播电视台在焦作拍摄《古今探法之嘉应观》、《古今探法之韩园》、《古今探法之卜子夏》《古今探法之李悝》等普法宣传片,积极打造全媒体传播体系。二是创新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系列活动。对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普法品牌《成长红绿灯》栏目,深入开展“法治河南行”公益普法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客户端,指导全市开展网上“焦作市禁毒知识竞答”活动;7月份高考结束后,与市教育局联合向考生家长发送法治提醒短信,提醒考生谨防帮信犯罪和校园贷诱惑,远离赌博、毒品和网络暴力色情。三是将“精准普法”做法纳入《焦作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区分不同社会群体,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第23个问题:2020年—2021年法治政府创建周期,司法局党组创建工作开展不力,对县市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指导力度不够,工作安排停在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汇报,积极谋划推进措施,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发挥“关键少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作用。二是全面修订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在全市执法单位推行柔性执法“七严”措施,给每名执法人员配发柔性执法“七严”措施提醒卡,时刻提醒执法人员柔性执法。三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标识“四统一”。

第24个问题: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指导意见》不力,2023年抽查的827件规范性文件,55件存在越权发文、内容违法、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工作中加强与政府办政策法规科沟通,做好对各部门上报市政府印发文件的初步审查。二是对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列为市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审议。三是严格落实《焦作市行政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以制度刚性强化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的规范性。经过整改,今年我局对市政府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落实前置审查。四是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评查工作,共抽查文件210件,其中,抽查各县(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文件36件,市政府各部门文件174件。经集中审查评查,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通报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第25个问题:市司法局2023年上报省司法厅的市级和县级“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均为100%,与实际数据有出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限定工作边界情况下统筹使用公职律师,优先满足各单位对公职律师工作的要求,扩大覆盖率;8月1日,市司法局分别召开了县市区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市直单位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21〕4号)精神,宣读了《焦作市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意见》,优化公职律师队伍配置,推行“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建立了公职律师台账,明确公职律师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制度。

第27个问题:2022年至2023年,众信公证处某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焦作市每月2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人社部门工资发放政策,对相关人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已补发到位;建立工作机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职工工资。

第28个问题:车辆疏管。司法局一公务车辆在交强险过期的情况下违规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由下属单位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做出深刻检讨,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召开车辆管理部门全体人员和司机班会议,共同学习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台账。

(四)反馈问题:落实新时期组织路线不到位,队伍建设有差距

第29个问题:表率作用发挥不力。个别党组成员自我要求标准不高,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谈话中多人反映,个别领导存在挂名参加普法、志愿者活动等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6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就表率作用弱化进行深刻剖析自查。二是7月22日,局党组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做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组织生活和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第30个问题:局党组解决问题消极被动,缺少担当精神。对个别干部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回应。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勇于担当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敢于担当作为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修改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工作台账,对干部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

第31个问题:干事创业劲头不足。个别党组成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缺乏争先创优意识,对分管业务不熟悉,对其他工作不关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2日,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关于“三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二是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发挥头雁引领作用,重点围绕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履职尽责情况等内容,开展“量体裁衣”式谈话,点问题、提要求、压责任,不断激发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考核办法,紧盯市政府“1+10+N”综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周研判、季汇报、半年述职、年终点评”工作机制,晾晒干部实绩,倒逼责任落实;修订完善《焦作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研究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情况。

第32个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以案促改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市司法局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是开展“五个一”教育,即组织一次党纪法规学习、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通报一批本地本单位酒驾醉驾案例、签订一份承诺书。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及二级机构70余人到中原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全系统180余名党员干警职工全部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二是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开展一次集中研讨、向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家属发一封倡议信。三是健全完善“三个一”机制,即建立一个长期督导检查机制、一个重要节点提醒机制、一个监督和倒查机制。

第34个问题:落实“三个规定”不认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党员干部学习重点。在焦作法制网、焦作司法和局直属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市众信公证处和焦作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官网,发布涵盖“三个规定”内容的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举报公示信息;稳步推进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专项整治,一案一事一复盘,对违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严肃处理;探索建立“司检”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第36个问题:党建工作不重视。党组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成立焦作市司法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市司法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中共焦作市司法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三是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

第37个问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性问题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用好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听得进不同意见,容得下尖锐批评,形成合力共识。三是严把会议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书记及时对会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质量不高的批评及时纠正,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第38个问题:支部活动不规范。司法局机关第一、第三、第四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雷同,未结合各自业务实际。组织生活会党员发言内容不够具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机关第一、三、四党支部重新开会研究制定并上交了符合支部实际的党建责任清单;8月2日,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开展“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制度、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务知识培训;局党建办加强监督检查,对2024年上半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局党建办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党建业务监督检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焦作市司法局党组在前期巡察整改成果基础上,对长期整改事项一抓到底。

第35个问题:专业化人才占比低。

整改结果:持续推进(未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把法律专业化人才培养作为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动员、创新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选派干警参加司法部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动员机关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参加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两批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暨基层业务骨干能力素质提升班,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司法所长、专职调解员共140余人参加培训;建立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库,激励干警学法、学习新技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围绕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深入整改,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统筹结合,确保高质高效整改。根据我局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紧扣时间节点,严格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四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把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结合点,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便民,力争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规范一个领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

联系方式:焦作市司法局政治部,0391-3569968;邮政信箱:454000,焦作市山阳区怀府路759号;电子邮箱:zzb3569968@163.com。


 

中共焦作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