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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做大做优做强法律援助市司法局《政风行风热线—法律援助专题》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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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8/7 9:03:17 |
坚持以人为本 做大做优做强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政风行风热线—法律援助专题》预案
(2017年7月 31 日)
1【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焦作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邀请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荣涛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法律援助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如果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对法律援助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直播间热线8796828参与到我们的节目当中来。好,接下来,我们有请闫局长。
【闫荣涛】: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感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给了我们这么一个倾听民意、服务百姓的平台。在此,我代表焦作市司法局感谢市纠风办和焦作人民广播电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2【主持人】:闫局长,下面我们一起说说今天的热线主题——法律援助。据我了解,在过去的2016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又取得了骄人成绩。法律援助已经成为焦作市司法局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一张名片。您能否向听众朋友作一简单介绍?
【闫荣涛】:好的。2016年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各类案件3844件,解答咨询24824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3324.92万元。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推广了我市经验。全市5个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被表彰、命名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三八红旗集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示范岗”;6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康健可持续发展态势,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
3【主持人】:闫局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说明我们诸多工作措施得力,您能不能给总结一下我市的经验做法主要有哪些呢?
【闫荣涛】:好的。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经验与做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被纳入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自2014年以来连续将法律援助纳入焦作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实事,并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保障。
二是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平均两年降低一次经济困难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注重突出重点援助对象,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将农民工、军人军属和刑事案件当事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探索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
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规范和提升了全市11个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11个法院值班律师办公室以及10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00个法律援助受理点、1000个村居联络点的建设标准,实现了门牌标识、公示内容、格式文书、职责任务、工作流程“五统一”;工作场所、人员保障、办公设备、服务承诺、衔接机制“五落实”。全市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和法院律师值班办公室为主体、各类工作站、受理点、联络点为辅助的“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
五是形成了面对面接待服务、12348电话服务和互联网网上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系,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六是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受援群众满意。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持续加强案件全程监督,案前认真核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证据材料,案中认真做好案件庭审旁听工作,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和进展情况,案后重点做好对受援人和司法人员的回访,征求案件办理意见建议,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受援群众满意率基本达到100%。
4【主持人】:闫局长,2017年上半年已经过去了,作为市政府民生工程之一的法律援助工作,相信又有了新的起色,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闫荣涛】:好的。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根本,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民生工程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在全市执行以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的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积极做好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截至6月底,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33件,完成年度任务的76%,为10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32.3万元。全市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和网上咨询14454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67%。
二是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五个一”活动有声有色。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在全市180个贫困村中选定100个贫困村,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五个一”活动。即:为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赠送1套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制作1块法律援助宣传公示栏、开展1次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培养1名法律援助明白人(联络员)。截至6月底,100名志愿者律师已全部配备到位,发放、赠送宣传资料30套,制作宣传公示栏22块,开展咨询活动10 次,确定、培养明白人(联络员)92名,活动开展以来,共有124名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法律援助。
三是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有了新进展。在确定孟州市、武陟县作为全省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的试点单位的同时,在全市全面推行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切实提高刑事辩护率,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53件,占比3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创先争优实现新突破。5月底,我市2个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了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复验及创建验收。我市21件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第十三届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中初选入围,入围数量名列全省前茅。
5【主持人】:闫局长,刚才听你介绍,法律援助已经成为我市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亮丽的品牌工作。我想问一下:法律援助有哪些形式?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基本哪些条件?
【闫荣涛】:法律援助的形式主要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在民事和行政类案件方面的基本条件就是两句话:一是有证据证明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又要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2014年以来,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我市实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一的经济困难标准,即平均月收入不高于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都为经济困难。目前,市区和孟州市、沁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其余四个县的标准为1450元。
6【主持人】:闫局长,刚才您提到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我想问一下,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是不是都必须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这个证明如何取得。请你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闫荣涛】: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需经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核实并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上加盖公章即可。
如果公民符合以下13种条件之一,就不需要提交经济状况证明了:1、享受五保户、特困户救济待遇的;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3、由政府或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5、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的;6、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7、被政府列为扶贫对象的;8、被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9、被妇联组织认定为特困单身母亲家庭的;10、被残联组织认定为困难残疾人家庭的;11、重度残疾人、多重残疾人、老年残疾人、孤残儿童、一户多残的;12、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13、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视为经济困难的。
7【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现在的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可真不小呀。那么具体到要申请法律援助,正常的工作程序是什么,请闫局长简要介绍一下。
【闫荣涛】:是这样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也可以到设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我们的工作流程是:(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和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2)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审批,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3)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人员办理援助事项;(4)承办人在结案后征求受援人、审理机关的意见,将卷宗交法律援助机构;(5)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卷宗、回访受援人后将卷宗归档,整个案件结束。
8【主持人】:闫局长,在工作生活中,更多的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并不大,他们只想通过咨询的方式首先进行一个了解。请你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如果有法律问题,怎样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咨询帮助?
【闫荣涛】:好的。法律咨询量是比较大的,每年都在2—3万人次。法律咨询是免费对全体公民开放的一种援助形式。为做好这项工作,通过多年努力,我们已构建了全方位、多形式的咨询服务体系。
一是面对面咨询。群众可以到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值班律师办公室、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工会、妇联、残联、武装部等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
二是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咨询。每天工作时间内都有律师在线接听服务,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群众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咨询。
三是网络咨询。群众有法律问题可登录“焦作市政府在线——法律援助”版块,在网上提出问题,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将及时在网上答复。
可以说,群众足不出户,有法律问题随时都可以进行咨询。
9【主持人】:闫局长,上面你重点介绍了民事方面的法律援助,关于保障司法人权,开展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情况,我们了解的比较少,就这方面的情况,您再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
【闫荣涛】:好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法定情形应当指定辩护的,一种是依法由个人提出申请辩护的。
第一种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辩护:(1)未成年人;(2)盲、聋、哑人;(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第二种情况: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分别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今年以来,我市推行了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审查经济状况,也就是说,所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分别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羁押并且联系不到亲属,他可以向办案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通过法律援助,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10【主持人】:听了闫局长的介绍,大家对法律援助应该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我还想问一下,法律援助覆盖面大、援助对象多,请你介绍一下哪些是重点援助对象,主要措施有哪些?
【闫荣涛】:重点援助的对象包括: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军人军属。去年我们就提出了努力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常态化,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免审查和服务事项的“全覆盖”;二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进工地宣传活动经常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的“全覆盖”;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对没有辩护律师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全覆盖”。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
特别说一下:2014年9月份,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以及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15年11月,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军区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条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把更多军属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特别是对河南籍军人军属实行更加优惠政策,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11【主持人】:闫局长,农民工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我们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都有哪些便民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你给大家介绍一下。
【闫荣涛】:好的。农民工可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关心农民工,我市还将每年的7月20日定为农民工节。农民工朋友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发生工伤后得不到处理等事件。所以,我们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免、三当”,即免审查经济条件状况,对证据材料齐全的,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开通“绿色通道”,采取最有效的方式帮助农民工维权。我们与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成立了焦作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人民法院的各自职责,建立了三方沟通联络工作机制。
12【主持人】:法律援助真是农民工的维权卫士。闫局长,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成为各有党委政府的保障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高层给予我们法律援助最新的尚方宝剑都有哪些呢?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闫荣涛】: 最新的尚方宝剑应该就是2015年6月份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法律援助历史上第一高规格的文件。《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导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可以说,法律援助工作又迎来了历史上的春天。
13【主持人】:好的,谢谢闫局长的详细解答。接下来,把更多的交流平台,留给听众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