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焦作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重申节假日期间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高新分局:

2013年端午假期即将到来,为防止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现象发生,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根据市纪委和局党组的要求,现就节假日期间加强公车管理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1、强化车辆管理,坚决禁止公车私用。严禁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利用公车操办婚事、旅游、娱乐、探亲访友和接送子女上学等活动。

2、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领导,强化对干警和司机的宣传教育,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

3、严格执行年初局党组关于《焦作市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措施》的文件规定,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入库封存。非经批准公(警)车不得在外过夜,严禁动用公(警)车参与和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须按规定报批。

4、纪检监察部门将在节假日期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公车管理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查处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91-3569895

焦作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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