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焦作市司法局关于《市直机关贯彻落实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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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承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任务分工
(一)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意见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做到动作要快,行动要真,执行要坚决;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活动,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上带好头、做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民本意识、简约意识,把改进作风作为高度的自觉和基本行为习惯。二是抓紧建章立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出台具体规定,确保转变作风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要及时纠正,引导党员干部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在推动发展、加快转型、改善民生上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陪同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疾,无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来发。
工作措施:一要科学安排。结合“双包双联”,扎实开展机关干警下基层活动。每年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均不少于20天。局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3人。二要注重效果。既要到工作成效好的基层单位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基层单位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献良策,不得照本宣科。三要简化接待。局领导到基层调研,不得提前通知,不得安排迎送,不得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调研期间,若需要就餐,从简安排且不得饮酒,一律不得接受娱乐和保健活动。
(三)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懈怠。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干警使命感和光荣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建立科学的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将每个岗位的责任具体化,做到任务到岗到人、责任到岗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和技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降低决策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的质量。
责任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公务灶”制度,在市直有条件的单位推行“公务灶”,建立监督、管理、考核等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不搞公款互请,反对公款私请。落实接待派饭用餐制度,严格控制公款吃喝,力戒铺张浪费。二是严肃接待工作纪律。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被接待人数,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或含酒精饮料。三是公务接待由局行财装备科统一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安排。各科室、直接单位需安排公务接待的,应制定接待工作计划,送局行财装备科审核,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方案,需报局领导审定。
责任单位:行财装备科
协作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城市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以法治宣传为抓手,持续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对城市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依托市委党校,组织全市基层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普法,组织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法制宣传员,在农村文化大院建立法律图书角。组织排练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农村巡回演出。组织律师在社区设立法律咨询台,定期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在社区、广场举办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继续发挥焦作电视台《说法时间》、《行风热线》、“法制时空”、焦作普法网、《法治焦作通讯》等普法载体,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治市办
协作单位:律师科、基层科、公证科、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中心
(六)在总结好上一个5年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我市2013—2017年的实施意见,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措施:一是围绕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超前谋划、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好贯彻执行。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要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纪检组
协作单位:监察室
(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刑罚执行权、劳教执行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监狱劳教单位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和玩忽职守案件,严肃查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监管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不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和办案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依法依纪办案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纪检组
协作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八)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注重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着力提升案件线索发现、大案要案突破和办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人才素质提升、办案机制创新和办案信息化装备标准化等“三大”工程建设,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实行封闭办案,确保实现“双零”目标。继续推行信访举报工作五项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网络舆情排查制度,推进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健全保护证人的制度,大力推行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提高信访案件直查快办能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着力推进乡案县审、强化备案协审、完善标准示范卷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抓好申诉复查复议“下管一级”试点,全面开展“联片办理”工作。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真正严惩贪腐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
工作措施:一是成立办案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案信息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把程序关、时限关、维权关三道关口,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文明办案水平。三是完善群众诉求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等渠道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单位:纪检组
协作单位:政治部、监察室、监所科
(九)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组织广大干警学习《焦作市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让《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党务政务公开活动。二是结合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工作,建立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和责任追究等公开制度,完善和实施承诺制和公示制,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抓好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狱(所)公开和办事公开。三是牢固树立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效率观念,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中聘请1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本局的政风警风行风进行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此外,还设立投诉举报箱,开通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和政风行风热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便利于民。
责任单位:纪检组
协作单位:监察室
(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工作,实行定期网上平台检查和随机电话短信抽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制定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措施,着力构建“岗位自我防控、部门(单位)系统防控、事项全程防控”三道屏障,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抓好制度建设这个重点,确保岗位权力风险“显实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约束力、说服力、执行力和持续力。四是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各种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