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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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一、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一)围绕党纪政纪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内容,严格执行党章的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督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加快法治焦作创建为主线,进一步立足职能优势,为焦作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积极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法治焦作创建、矛盾纠风化解和基层基础建设、监狱劳教和特殊人群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
(三)坚决落实“八项规定”。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抓好检查考核,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建设项目和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禁止违反规定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乱停放、乱鸣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积极构建治理奢侈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四)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分类施教,对普通党员干部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教育,对领导干部 重点开展政治品行、从政道德教育,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重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执法风险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和本单位自办刊物等宣传平台,坚持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关爱教育等有效方法,开展评选“勤廉榜样”活动,弘扬社会新风。
(五)全面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持续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推进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动态廉政阵地建设,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成果,努力培育一批既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又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制约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纪检组要采取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形式,及时进行教育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监狱劳教戒毒执法、行政许可、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国家司法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司法业务用房、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警务督察,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
(七)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做好发生在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监狱刑罚执行、劳教戒毒执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执法、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等违纪违法的主办协办工作。严格执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六条禁令”的案件。
四、持续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八)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实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行业开展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创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专项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局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服务承诺。
(九)继续深化四项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机关及个别公务员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慵懒散等问题,重点解决个别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不公正不文明、渎职侵权等问题,重点解决法律服务行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今年,市局将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视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督导检查组到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确保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严格实施考核奖惩。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册、设置宣传栏、刷制宣传标语、参与市广播电台《行风效能热线》节目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业务范围、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配合政府纠风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今年年底,市局将对2012~2013年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位居当地前列和系统行风位次前移较大的县市区司法局报请省厅进行表彰;对位居当地25名以后的取消系统内综合评先资格;对政风行风措施不力、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一)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制定出台全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意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明确工作流程,使干警职工在履行职责中有章可循。继续推进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规范、监督管控到位的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切实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十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主体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局党组要与监狱劳教党委和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签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党组织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不断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十三)注重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做好各类信访、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注重查处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积极协助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注重收集来电和信访举报线索,做到认真核查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维权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案件档案资料保管、报表、信息等报送工作。
(十四)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行政监察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执纪监察能力。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省厅纪委和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政治纪律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培养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