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焦作市司法局《行风效能热线》访谈实录(2012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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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原有成】: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就律师管理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与探讨,欢迎听众朋友对我市的律师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发展很快,您能否向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律师队伍的发展情况?
【原有成】:好的,对律师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律师制度从1979年恢复重建到今年已经33年了,律师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说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平。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下的确发展很快。目前,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8家,执业律师335人,每年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上万件,为企业法人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主持人】:听了原局长的介绍,我们对律师队伍状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原局长,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市律师是怎样服务这一中心工作的,有哪些业绩?
【原有成】: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先后与市政府7个职能部门联合出台了6个行业专业律师团队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焦作市保护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焦作市发展现代农业律师服务团”、“焦作市人民政府律师服务团”、“焦作市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焦作市重点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律师服务团”,120名律师直接参与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与此同时,组织律师与企业结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广泛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有效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6个律师服务团成立以来,共办理案件68件,涉及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涉农等方面,全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148家,企业法律培训达38000人次,为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9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59份,防范法律风险83件,为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持人】:原局长,听您介绍,我市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大量的贡献。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是怎么管理这支队伍的呢?
【原有成】:对律师的管理是“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在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律师做到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增强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开展主题教育的同时,律师协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主动参加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军营等义务送法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同时,市司法局不断强化管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近年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先后出台了《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行为公约》、《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意见》、《焦作律师业务收费指导意见》和《青年律师培养意见》等,有效地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和服务行为,促进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打造了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针对律师执业风险日益突出的实际问题,市律师协会还及时举办了律师执业风险防范讲座,用身边的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律师的风险防范意识。
【主持人】:下面,我们来接一下听众打进来的热线。喂,这位听众朋友,你好!
【听众】: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打官司想请律师,我想问一下律师收费有没有标准?律师收费后能否办实事?
【主持人】:下面,请原局长给这位朋友一个答复。
【原有成】:律师收费的弹性幅度较大,它有两个原则:一方面是政府指导价,另一方面就是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协商。需要告诉这位听众的是,在2006年以后,律师收费已经没有政府指导价,为了规范律师收费标准,今年五月,焦作市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性意见,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个意见与律师进行协商,律师的水平高低不同,一般是优质高价。
【主持人】:在这里,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因为我对这个行业不是太了解,不了解的人可能会认为,谁掏钱律师就为谁说话,那么想问一下赵主任,您说律师究竟是不是谁掏钱就为谁说话呢?
【赵春】: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接收当事人委托以后,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老百姓说的谁掏钱就为谁服务这句话是对的,我给你出钱你为我服务这是一个法律原则,也是律师的职业操守。
【主持人】:就说有一种现象,有些人并不了解,比如说判了死刑的死刑犯,特别是一些罪大恶极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的要犯,群众都认为罪有应得,为什么还要聘请律师呢?这个律师为什么还要竭尽全力为罪犯辩护呢,难道仅仅因为拿了人家的钱吗?这里面蕴含着怎样的司法理念呢?
【赵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得到司法帮助,进行法律辩护,是我国一个法律制度,律师参与这个制度,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罪大恶极或应该枪毙的罪犯,他也有权利寻求帮助,律师参与这个过程,是为了正确适用法律,而不是这个人犯罪就直接枪毙,就跟老百姓说的,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是不允许的。就是说任何人都有为自己申辩辩护的权利,这也是我们国家司法人权保护的一个方面。
【主持人】: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原局长,像咱们这个律师事务所它的分类和队伍结构,比如国资所、个人所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
【原有成】:现在国家通行的律师事务所有三种体制,国资所是由国家或政府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办案收入上交政府,律师的收入也由政府保障。个人所是指由个人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合伙所是指机构人(一般要求三人以上)做为合伙人共同对这个律师事务所投资,开办律师事务所,这三个人相互之间承担无限责任。
【主持人】:咱们司法行政部门是怎样对这三种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的呢?
【原有成】:这三种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方面是一样的,都是按照《律师法》和司法部、司法厅颁布的有关律师管理的法规、条例、规定等进行管理的。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也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比如说低收入家庭在个人申请法律援助方面,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法律援助呢?
【原有成】:申请法律援助这个门槛很低,一般来说,现在城乡是一个标准,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咱们焦作市现在的标准是950元,也就是低于这个标准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主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有哪些,到哪些部门怎样申请呢?
【原有成】:申请法律援助,我市在每个县区都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接待室,中西和接待室都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申请人要提供规定的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再一个,县区律师事务所、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都设有法律援助基层受理点,基层受理点工作人员通过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都给予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报中心进行备案。为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我们构建了乡村1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现在受理法律援助的网店比较多,除全市38家律师事务所外,还有103个乡镇司法所,还有工、青、妇、残、军、民、计生工作站都可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主持人】:有听众朋友打进热线,我们来接听一下。喂,你好!
【听众】:我是一名下岗职工,现在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有一个同学朋友关系不错,原先借过我的钱,后来就找不着他,打电话关机,人也找不着,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办?
【主持人】:人也找不着了,借钱不还,像这种情况请苍穹律师事务所的赵主任给你解答一下。
【赵春】:你这个借款,首先有没有借据?
【听众】:有。
【赵春】:借据有没有写明还款时间?
【听众】:没有。
【赵春】:根据法律规定,借据有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法律诉讼时效是不定期的,也就是20年。如果鲜明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种情况,你如果想尽快解决问题,一个方法是继续联络他进行调解。第二个,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尽管找不到他,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把债权固定下来。
【主持人】:继续来接听热线,喂,你好!
【听众】:你好!我是去年通过司法考试的,想咨询如何到律师事务所实习。
【主持人】:请原局长给你解答一下。
【原有成】:首先对你参加司法考试并过线表示祝贺。你参加了去年的司法资格考试并过线,想成为实习律师,你目前首先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根据通常情况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3月份下发,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先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报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审查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律师公证管理科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由市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颁发实习证。具体事项,你可以到我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咨询办理。
【主持人】:继续来接听热线,喂,你好!
【听众】:我向你咨询个问题,我前一段时间个一个工程队干活,(工钱)一共是5500元,结果干完了,他们只给了我3000元,还欠2500元,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去要?
【主持人】:是欠工资的,你是外地的民工吗?
【听众】:我是本市的。
【主持人】:这个问题让赵主任来给你解答。
【赵春】:工程款总共是5500元,还有2500元没有给你,你们之间有没有签订合同?
【听众】:没有,是口头约定的。
【赵春】:欠你2500元的收据有没有,他是否承认?
【听众】:没有。
【赵春】:那你要主张权利的话,现在的关键是要搜集证据。证据证明这个人欠你的前,你可以通过打电话录音的方式,另外通过工友一块去要,然后证明这个人欠你的钱。证据裁定以后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保护你的权利。
【主持人】:如果没有证人证据,这个诉讼是不是无力呢?
【赵春】:对。如果没有证据,你到法院起诉,对方不承认,你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原有成】:这位朋友,你这属于欠薪案件,也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为你代理。
【主持人】:好了,今天的《行风效能热线》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欢迎大家继续收听我们节目的其他内容。好的,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