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关于开展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检查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根据《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对象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

(二)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

二、督导检查时间

6月上旬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

1、政风建设材料。督查2012年以来本地政风行风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召开政风行风动员会、评议方案、征求意见、整改方案等相关材料;查看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着重查看“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活动开展及内容公示情况;了解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效果情况;

2、政务公开情况。重点查看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栏内容(包括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栏摆放位置等);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情况;

3、工作作风和环境情况。重点查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情况;重点检查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或窗口,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情况;查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查看办公公共区域,了解环境建设情况;

4、各种专项活动情况。重点查看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法律服务诚信执业专项治理、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有无查处这方面的案件;

5、重点科室情况。查看重点科室开展政风建设活动的相关材料(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整改方案、建章立制情况等);

6、电话了解情况。拨打机关监督举报电话了解接听情况;拨打行政相对人电话了解机关人员服务情况和有无乱收费现象;

7、特色工作和创新工作情况。

(二)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

1、行风建设情况。查看资料,看是否制定了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查看单位会议记录本,看是否组织法律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学习;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为民理念是否牢固树立,是否做到诚信执业;

2、执业人员公示情况。是否有执业人员公示栏,执业人员姓名、职务、执业证号、照片等信息公示情况;有无将非执业人员公示为执业人员现象;

3、执业监督情况。是否在本单位明显位置摆放了《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投诉须知》,设置意见箱(投诉箱),公布了行业和本单位监督电话;是否在明显位置公布了服务收费标准;查看是否落实投诉处理制度,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案件投诉受理;执业人员被投诉后是否进行了处理,处理结果是否按时向投诉人反馈;

4、文明执业及环境卫生情况。是否有文明服务承诺制度;执业人员是否文明接待、规范用语、热情服务及是否履行了风险告知义务;所容所貌情况;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查阅材料,看是否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活动;是否开展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有无便民利民措施;

6、抽查20128月份以来3-5本案卷,看是否附有《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案卷中有委托人电话的,当场拨打电话回访满意度、有无乱收费和收受好处现象;

7、创新工作(特别是执业为民、服务民生方面的做法)。

四、督导检查的方式方法

督查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等方式进行。一听,主要是听被督查单位2012年以来政风行风警风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各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警风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做法。二看,主要是看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都公开了,办公场所的环境状况和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三查,主要是查阅相关资料和卷宗,看该做到的是不是都做到了。

五、有关要求

(一)督查工作要细致认真,对各种资料和卷宗要认真查阅,并做好记录,对各单位公示内容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进行详细检查,重点做好“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活动实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要对县市区司法局和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认真督查。同时,每个县(市、区)司法局要督查2个司法所、1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1个司法鉴定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

(三)督查情况要向被督查的县市区司法局作简要反馈。

(四)督查人员应认真遵守市局有关规定,严格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礼品。

督查汇报材料请于61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