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司法所风采】西虢司法所:加强四类服务 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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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孟州市司… 更新时间:2022/11/9 13:45:07 |
西虢镇地处孟州市区西南8公里处,是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近年来,孟州市不断改善营商环境,随着企业发展蒸蒸日上,企业的法律需求也日渐增多。孟州市司法局西虢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群体的不同性质,分类为党委、企业、行政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把司法为民精神落到实处,生动诠释了司法行政人的初心使命。
近年来,西虢司法所全体人员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司法所在基层的能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注重镇村两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每月对全镇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作为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参考;二是积极与镇党委政府沟通,对一些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三是对镇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目前共对3份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2件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受到镇党委政府的肯定。
2021年4月,某公司装卸工李某在装车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头部着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与李某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时发生纠纷,家属情绪失控在公司门前设灵堂、摆花圈,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工作。西虢司法所人员接到调解通知后,积极与双方沟通联系,并邀请专业律师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核算,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为更好服务辖区企业,我们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到企业开展法治宣讲,一对一进行法治体检,帮助审查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对企业职工进行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西虢司法所所长关西民说。
2021年2月的一天,某村负责人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调解一起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王甲与哥哥王乙的宅基地相邻,王乙婚后没有生育,抱养一女儿王丙。2003年,王乙因病去世,王乙妻子带着王丙改嫁到外地生活,王乙宅院被王甲占用。2012年,王丙准备将老宅院卖给同村村民,双方在交接时,王甲进行阻拦,理由是王乙生前住院治疗及病故后的各种费用均由其本人支付,如王丙将宅院卖掉,需支付各项费用4万元。司法所人员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除了宅基地以外,王乙家的责任田及各项补助款均在王甲处。根据法律条款及村规民约,司法所拟定了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叔侄重新握手言和。
西虢司法所联合各村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讲座活动,并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指导各村制订村规民约,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目前,辖区内21个行政村均已制订了村规民约。
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西虢司法所注重发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坚持每月一次的民调主任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辖区民调主任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调解技能。
2020年11月的一天,某村姚某夫妇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承包地里的地黄枯死纠纷。姚某夫妇在镇工业园附近承包了7亩地,种植地黄药材,经过前期的选苗栽种、后期精心管理,地黄长势喜人。不料,7月的一天,天降大雨,与地黄地相邻的某厂,因排水设施不完备,导致大量雨水流到姚某的地里,造成大片地黄发黄枯死。姚某先后找到该厂和镇政府,要求赔偿损失,但多次协商未果。
进行初步调查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梳理出调解方案,一是咨询农林专家,下雨发洪水与地黄枯死是否有因果关系;二是与镇政府结合,联合处理该起纠纷;三是现场实地调查姚某地里的积水是否是该厂排出的。经过司法所全面调查了解,最终确定姚某所述基本属实,姚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今年以来,西虢司法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起,调处成功并履行协议58起,其中书面协议4起,口头协议54起,成功率达92%以上,有力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