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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施工引纠纷 耐心化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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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1/5/10 17:32:31 |
2021年4月6日上午,龙翔司法所接到了张某的纠纷诉求,张某一开口就问:“你们这的村民霸占我的施工工具,我该咋办?”
司法所工作人员见其眉宇之间隐含忧愁,神情激动,随即端过一杯水,让他坐下。“喝点水,稳稳情绪,有事慢慢说”。待其情绪平静下来了后,通过交流得知:2021年1月28日,张某经人介绍到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西张庄村白坡河自然村给靳某家加固房顶,由于老房子年久失修,按照先前约定的(支房顶模板、拆模板、摊房顶的水泥灌料和振动)工序完成后,并于2021年3月1日到期后,要拆取模板支柱,但靳某不让拆除。靳某反映,房顶施工结束第二天就出现了大面积裂缝现象,下雪后漏水,认为出现的问题与张某有责任,需要做防水处理,要求张某支付房顶防水处理费用15000元。张某认为这不是本人的问题,不能负责房顶裂缝漏水的责任。因为当初没有约定房屋屋顶进行防水处理,导致至今没有拆回张某的模板支柱设备。因此,引起了纠纷。
工作人员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明白,这是涉及一笔金额不小的矛盾纠纷。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司法所所长带着调解员多次到靳某家勘察现场,分析纠纷的关键点。一家觉得已经按约定完成工程,但施工设备要不回。一家房顶经修缮仍旧漏水,未解决实质性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情绪安抚,然后再抽丝剥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经过二十多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是张某于2021年4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靳某14000元整(壹万肆仟元整)。二是张某4月25日去靳某家拆除模板,靳某不得干预。三是靳某得到房顶防水处理款后,不得就此事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其他要求,此事予以终结。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事后分别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龙翔司法所人员表示这是应尽的职责,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标准,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群众的满意,我们也十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