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关于开展司法所长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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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8/20 9:35:25 |
关于开展司法所长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努力,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优秀司法所长群体。为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看齐,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司法所长集中宣传活动。
一、宣传对象
此次宣传活动面向全省司法所长,主要宣传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有宣传推广意义的优秀司法所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形式
(一)基层推荐。由省辖市司法局推荐1-2名、省直管县(市)司法局推荐1名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的司法所长作为集中宣传候选人。
(二)审核选拔。省司法厅会同省会主要宣传媒体对各地上报的司法所长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集中宣传名单,并通知各地做好宣传准备。
(三)集中宣传。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新浪河南、大象网等媒体为依托,组织采访报道小组,采取现场采访、跟踪记录等方式,充分挖掘展现优秀司法所长工作和生活的精彩片断,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在各类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形成整体宣传效应。
(四)活动总结。省司法厅对宣传报道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编印、刻录,发放各地学习参考。同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推选出的优秀司法所长和积极组织参与宣传活动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领导,明确活动的组织落实人员,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协助做好采访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二)各地要动员组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集中宣传活动中,使宣传活动成为一次互相学习、互相激励、互相促进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各地要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帮的舆论氛围,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四)司法所长集中宣传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于8月底前报送省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报送的材料包括:
1、300字左右的优秀司法所长推介材料;
2、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具体、生动;
3、2-4张工作图片,有条件的地方可报送工作视频;
4、任职期间受表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