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全市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建设工作进度通报(7.23)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8/4 9:26:03

现将上周各县市区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建设,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情况、经费保障情况、专调委建设和专职调解员聘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层司法所人员落实情况

截止7月23日,全市基层司法所已配备到位233人,配备到位率为77%。各县市区配备到位率分别为:孟州市为100%、沁阳市为100%、武陟县100%、示范区为100%、马村区100%、山阳区100%、温县为70%、博爱县为50%、修武县为33%、解放区为33%、中站区为23%。

二、基层司法所经费落实情况

(一)人民调解业务经费落实情况

截止7月23日,全市基层人民调解业务经费达标率为67%。其中,孟州市、沁阳市、温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示范区已足额拨付,拨付率为100%。司法所年人均1.6万元除解放区和中站区未落实外,其他县市区均已落实到位。武陟县、博爱县、中站区的人民调解业务经费正在协调落实。

(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落实情况

截止7月23日,全市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达标率为47%。其中,孟州市、沁阳市、马村区、示范区、解放区已足额拨付,拨付率为100%。修武县为70 %、中站区为8%,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山阳区的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正在协调落实。

三、专业调委会建设和专职调解员聘用情况

截止7月23日,全市专业调委会建成59个,达标率为89%;县乡村专职调解员配备率分别为94%、63%、100%。各县市区的具体落实情况见附表。

附件:全市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设进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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