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全市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建设工作进度通报(6.2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8/4 9:20:17

按照市委孙书记的指示精神,市委督查室、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6月17日至19,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制度落实情况及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导情况看: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县(市、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加强司法所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绝大多数县市区已经拿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其中,沁阳市、武陟县、博爱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态度比较坚决,解决方案切实可行,工作进展较快;孟州市、温县也拿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但不完全符合文件要求;马村区、中站区主要领导也表态尽快解决但没有具体的措施方案。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沁阳市  

1、司法所建设:缺编29人。沁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司法所增加事业编制26个、司法局内部调剂行政编制3个,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司法所年人均1.6万元经费已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现实有人数拔付到位。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已配3人;乡级层面应配49人正在制订招聘方案村(社区)335名全部选聘到位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113万元,拔付61.8万元。

孟州市   

1、司法所建设:缺编13人,孟州市编委为市信访接待中心增加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用于司法所矛调工作。但人员身份与岗位主体不相及,不符合有关文件精神。孟州市人均1.6万元经费全部落实。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已配2人;乡级层面应配38人,已配14人,剩余人员正在招聘之中。村(社区)289名专调员已聘用完毕。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132.4万元,司法局申请财政拨付,主管领导已审批,正在走财务程序推进中。

温  县  

1、司法所建设:缺编19人。司法局内部调配2人充实至司法所。县政府专题召开政府办公会进行研究,一是为司法局招录10名公务员,招录计划已上报市人社局。二是确定以人事代理方式,通过考试,为司法所招聘20名工作人员。但采取政府人事代理的方式,不符合文件要求。人均1.6万元经费全部落实。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已配6人;乡级层面应配42人,已配33村(社区)262名专调员已聘用完毕。乡级层面专职调解员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99万元,已落实29万元。

博爱县  

1、司法所建设:缺编15人。司法局已在内部调剂2充实司法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取从其他单位调剂13人(行政编制),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人均1.6万元经费已落实。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乡级层面应配38人。目前以公开招聘的方式正在选聘中村(社区)217名专调员已选聘到位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91万元未落实。

武陟县  

1、司法所建设:司法所缺编19人,6月10日,县编委专题研究了司法所编制配备情况,下发了《关于司法局编制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局编制情况,目前司法所人员调配工作正在进行,已从机关内部调配17人。司法所年人均1.6万元经费已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现实有人数拔付到位。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已配3人;乡级层面应配73人目前,正在选聘中。村(社区)347名专调员已聘用完毕。县级矛调中心人员由司法局人员监管,无专人办公。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160万元尚未落实到位。

    修武县  

    1、司法所建设:缺编18人。6月1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取招录和从其他单位调剂解决,目前已列入省公务员招录计划3人,其余的15人正在调剂中。人均1.6万元经费已按现实有人数拔付到位。

2、调解员队伍建设:县级层面应配10人乡级层面应配28人,正在招聘中。村(社区)187名专调员已选聘到位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71万元,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正在按程序落实。

解放区  

1、司法所建设:缺编18人,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各街道在编工作人中选拔优秀干部补充到司法所,2周之内人员到位,保证每个街道司法所有1名政法编制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调解员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应配10人街道层面应配30人;村、社区85人(超出标准28人)已聘用完毕。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82.2万元,已落实到位15万元。

山阳区  

1、司法所建设:缺编26 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取从其他单位调剂2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已调入2人,事业编制18人),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保证6月底前全部到位司法局内部调剂2政法编制)已到位司法所年人均1.6万元基层公用经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现实有人数拔付到位。

2、调解员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应配10人,街道层面应配25人,已配1人其余人员正在选聘当中。村(社区)50专调员已选聘到位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业务经费71.3万元,已拔付到位12.5

中站区  

    1、司法所建设:缺编24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采取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遴选法律专业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填补司法所人员空缺,目前正在开展摸排遴选。人均1.6万元费用目前正在与区财政协调解决

2、调解员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应配10人、已配7人;街道层面应配12人。目前正在选聘当中。村(社区)47专调员已选聘到位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调员聘用经费共计43万元,已拔付到位2.8万元。

马村区

1、司法所建设:缺编16人。区编办建议从全区其他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编随人走,以保证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正在运作中,人均经费1.6万元足额拨付。

2、调解员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应配10人街道层面应配14人。村(社区)78人已全部配齐。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调员聘用经费共计47万元尚未拔付到位。

示范区  

1、司法所建设:缺编12人,区综治办向管委会申请6个事业编制,待批复;司法分局向市司法局申请统招6人,待批复。人均经费1.6万元足额拨付

2、调解员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应配10人、乡级层面应配23人,已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等待批复。村(社区)108名民调员已选聘完毕。

3、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情况:人民调解业务经费和专调员聘用经费共计66.94万元尚未拔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