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交通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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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0/5/9 17:30:28 |
2020年3月9日中午,谢旗营镇谢旗营村李某骑行两轮电动车,在回家的路上,不慎将路上行走的本村村民冯某撞倒,造成冯某右胳膊骨折。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冯某支付了2000元的治疗费,让伤者到医院进行治疗。但对于后续的赔偿费用,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3月22日,冯某向谢旗营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收到冯某的调解申请后,谢旗营村调解委员会立即安排调解员谢振明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
冯某要求李某赔偿后续医疗费、误工费合计10000元,李某表示已向亲朋好友借了2000元的治疗费支付给了冯某,因家庭困难,实在无力承担后续赔偿,愿意再向朋友借3000元赔给对方。
调解中,双方均不再让步,且言辞激烈,气氛变得紧张。
面对僵局,调解人员首先做李某的工作,详细地向其讲解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告知李某,根据相关规定,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已经支付部分治疗费,但冯某后续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其有责任赔偿。使当事人李某对自己的责任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
面对伤者冯某这方,调解人员从情理入手,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告知要想调解成功,双方要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弥合分歧,才能达成共识,化解纠纷。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中午十二点,双方当事人都已进入到矛盾的心理状态,为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考虑的时间,调解员宣布中午调解结束,下午继续调解。
午饭时间,调解员分别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调解员心情更沉重了,更加希望纠纷能够早日得到化解 。
下午,调解员再次将双方召集在一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乡亲情谊入手,向双方讲述起诉耗时耗力且伤害情谊的不足之处,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适当作出让步,但双方都不愿先做出让步,场面又陷入了尴尬的安静中。
【同期声】调解员 谢振明:调解到这个时候,双方都拗到这啦,但我们都已经了解他们的心理啦,都愿意把这个事情解决,我们调解员就是要用耐心,争取平息两家的矛盾。
下午5点半,李某先开口,说自己愿意再赔5000元。调解员抓住时机,马上做冯某的思想工作,冯某经过考虑,同意这个赔偿标准。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同期声】谢旗营司法所所长 宋小波:这是一起农村交通简单事故,不能复杂化,矛盾纠纷双方同是乡里乡亲的,要了解吃透矛盾双方的家庭情况和个人健康状况,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正确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当好人民调解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好农村的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