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于2月28日正式上线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3/1 8:16:48

有民事纠纷,可网上在线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于228日在河南全省正式上线。届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物业服务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线上调解,调解后还可以线上申请法院给予司法确认,为调解结果上法律保障。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调解、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相关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工作组织管理、诉调对接、信息应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要求,焦作中院、市司法局于226日联合举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动员会暨视频培训会,对省高院2019222日召开的视频培训会及新闻发布会的精神和统一部署进行再动员、再落实、再贯彻。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焦作市司法局副局长胡振华、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辉以及各基层法院主管立案、民事、信息化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胡振华就人民调解组织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出三点要求。

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出明确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实施意见》,都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做出安排部署。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是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的具体举措,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法院系统开通的在线调解平台,是推进诉调衔接便捷高效的途径和方法,具有裁判规则引导、调解案例学习、调解资源整合、远程视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功能,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序衔接。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调解纠纷服务。

要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将着力推动在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和一些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民事纠纷的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工作。该调解工作室主要发挥三个方面职能作用:一是调解涉诉民事纠纷。对人民法院通过引导、委派、委托等方式移交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二是作为县级人民调解中心派驻到法院的工作站,成为联系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与诉讼衔接的桥梁纽带,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为办理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申请支付令等提供便利;三是作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基地,采取分期分批轮换等方式,通过实际参与涉诉案件调解、接受法官面对面业务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解决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项经费、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和案件补贴经费,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规范使用调解平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全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人民调解案件实时录入,探索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案件信息共享,在线调解纠纷,在线申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和支付令等事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县市区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信息化应用培训,让每一名人民调解员都学会、弄懂、会操作调解平台。同时,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调解平台,提升调解的效能与水平。

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文太就全市法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出了六点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在线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的具体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狠抓这项工作。市中院专门成立了调解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技术和业务的院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信息处负责技术指导,立案庭负责业务指导。各基层法院也要组建专门工作小组,由主要院领导任组长,建立工作协调、信息共享以及联席会议机制,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明确工作职责。全市两级法院要明确在线调解平台的功能应用差别,根据在线调解平台的适用范围,省法院主要负责在线调解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中级法院既是使用单位,又是管理、指导单位,在用好调解平台的同时,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基层法院是使用单位,要全面投入使用。全市两级法院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在线调解的推广和应用。

加快工作进度。在线调解应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方向,坚持共建共管共享,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审查、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业务协调办理和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纠纷化解。一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两级法院要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迅速建立、完善调解员工作室,配齐设备设施,安装在线调解平台。二是要加快调解平台搭建。两级法院要在228日前,全面完成将本院辖区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调解组织、调解员有关信息全部录入平台系统。三是要加强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培训。两级法院分别负责对本地辖区录入系统的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须在228日前完成。今天的动员会之后,市中院立即开始培训,并在调解平台上开展试运行,确保每一名调解员掌握调解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31日前,要清空试运行期间的案件信息。

加强信息共享。全市法院要指导调解员准确录入案件节点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统一。焦作法院先期已经建成的调解平台可以继续使用,但要实现调解组织信息、调解员信息、调解案件信息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据共享。

加强宣传引导。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对多元化解和在线调解的宣传推广力度,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图文画册,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手机自媒体等,大力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调解的优势,加强导诉和立案窗口的诉前辅导,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类案指导,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深入系统地报道优秀调解员和典型案例,使群众了解、认识、认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认可、支持、积极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促检查。市中院要加强对各基层法院平台建设情况和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市中院立案庭要加强对在线调解平台的管理,及时出台在线调解平台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在线调解工作,推动在线调解平台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随后,焦作中院信息中心主任彭琳通报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方式和主要功能。立案庭庭长苏凯通报了平台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

视频会议培训与现场互动相结合,两级法院参会人员在本院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培训,现场同时公布微信群二维码,基层法院可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进群提出问题,实现现场互动解答问题。

参加动员会的还有全市法院立案庭干警、全市诉调对接中心人员及对接调解组织全体调解人员、各辖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及人民调解员、各行业协会负责人及行业调解员、金牌调解员及其他参与调解的各界人士、负责信息化技术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传统民事案件的法官;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的副局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与行业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