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项目建设启动会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6/17 15:44:30

项目名称: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

    项目总负责人:原有成

    项目具体负责人:史小莉、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

    目标要求: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和中办[2015]60号关于“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状,坚持公开选聘、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以标准化管理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分级分类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以职业管理为抓手,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由兼职型向专职型、松散型向正规型、传统型向现代型、粗放型向内涵型、数量型向素质型的转变,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焦作建设。

任务分解

1.市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赴外地考查学习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制定出台我市人民调解员选聘、奖惩、持证上岗、分级分类管理等办法。

2.市局负责制定《焦作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

3.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本地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要建立项目建设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措施、进度,确保年底前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工作措施:

1. 1-2月份,市局制定出台《焦作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县市区。

2. 3月份,市局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项目启动会,具体安排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制定出台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建设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目标、任务、措施、进度。

3. 4月份,市局组织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赴外地考查学习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制定出台我市人民调解员选聘、奖惩、持证上岗、分级分类管理等办法。

4. 5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情况统计造册,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和市局。

5. 6-7月份,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级为主、普遍轮训的原则,对统计在册的人民调解员分期分批集中轮训一遍,每期时间不少于3天。市局负责对市县两级矛调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及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培训。

6. 8月份,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人民调解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出100份优秀人民调解卷宗和100件人民调解精品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各县市区。

7. 9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

8. 10月份,市局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大赛。

9. 11月份,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 12月份,市局集中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