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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司法局“示范区文昌街道法治文化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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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3/12/1 8:34:16 |
焦作市司法局“示范区文昌街道法治文化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焦作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我局拟在示范区文昌街道司法所大门前建设“示范区文昌街道法治文化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焦作市司法局
2.项目名称:“示范区文昌街道法治文化苑”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 设计建设服务(土地平整、基础夯实、c15垫层、道沿石、小广场铺防腐木或青石板、群众健身器材、防腐木四角亭、绿化、太阳能灯、法治文化石、法治文化标牌、草坪趣味说法小标牌等)。
4.本项目预算:16.6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日,到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7楼7015室现场报名,领取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5时00分;
2.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7楼7015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地点及原则
1.时间:2023年12月8日15时30分;
2.地点:焦作市司法局408会议室(焦作市示范区怀府路759号);
3.原则:综合得分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焦作市司法局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送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复印件、服务合同范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实施申请表及报价函;
5.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整体密封。
八、注意事项
1.请各参与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会议(带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2.为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充分,请各参与竞标人按通知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3.本次询价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招标项目小组审定等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订立书面合同。
九、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司法局
地址: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李万办事处7015室
联系人:陈怀亮
联系方式:0391-35611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怀亮 杨明昆
联系方式:0391-3561186
焦作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