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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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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8/19 10:55:57 |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主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8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0)》要求,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在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全省第五;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厅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我市被司法部确定为“七五”普法联系点,我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焦作市有重大影响的十件大事突出贡献单位”“市政府改革创新奖”“焦作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
一、建设法治焦作,积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进宾馆、进公共场所”等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2018年以来,先后2次邀请法学专家作专题法制报告,组织市县乡三级政府机关的1124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0余次、法治讲座300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万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品8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万人次。二是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成宪法主题公园2个、法治示范学校20个、法治公园8个、法治长廊115个;组织创作拍摄法治动漫、微视频70余部。三是持续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2018年以来,我市有2个县荣获“全国法治先进县”、3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村(社区)荣获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
二、依法平等保护,积极为企业提供完善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促进企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共废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18件,修订8件,打通了企业发展的制度壁垒。加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审核政府文件43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320余条,审查县(市区)、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06件,有效防止出现对民营企业有歧视性限制的制度。二是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河南法律服务网,搭建企业诉求直通平台,为企业反映立法诉求提供便利条件;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商会等作为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商会的意见,增强了政策文件的针对性。
三、严格行政执法,积极为企业提供公平的执法环境。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推进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决保护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三是加快执法体制改革。配合推进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各类示范点,2018年以来,共培育命名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1个、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10个、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3个,市级各类示范点23个。
四、整合资源力量,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形成了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107个乡镇(街道)、1976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焦作市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将法律服务送到各类企业,不断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满足市场主体的法律需求。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双百”活动。在全系统选调200名律师、200名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200名司法所干警,组成200个3人服务小分队,深入到100家企业和100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法律服务,共举办法治讲座800余场,处理涉企纠纷700余起,代理法律事务案件4000余件,审查企业合同5000余份,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三是开展“百名律师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共成立法律服务团队42个,直接参与律师458人,服务各类企业336家,开展法治讲座910次,开展风险评估79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608条,形成体检报告326份,审查各类合同1160余份,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
五、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一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市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第一时间调处化解。2018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840起,调成41583起,调成率达94.8%。在全市167家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二是不断强化监所监管和特殊人群管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荣获“焦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不断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市监狱实现连续17年监管安全无事故和连续26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市太行强戒所实现连续17年安全“六无”和连续29年安全生产无事故。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2700余名,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0.2%,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