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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委召开十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 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12/29 9:31:37

焦作市委召开十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 

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0月10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会议中心隆重召开。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郭庚茂讲话和来我市调研时谈话要点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稳增长保态势、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委书记孙立坤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谢玉安、丁福浩、王明德、原振喜、王宏昌、杨娅辉、郭鹏、刘涛、刘新旺、胡小平等出席会议。

一、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

全会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分别从国家和全省层面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的迫切要求。当前,焦作正处于转型攻坚、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目标,必须靠法治保驾护航。但目前一些地方市场秩序混乱、市场主体失范、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依然突出;职能部门以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甚至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个别政法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甚至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贪赃枉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手段,优化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迫切要求。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平衡社会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只有靠法治手段,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打造开放的新高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看,只有加快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健全协调解决社会冲突机制,努力消除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要求。从保护人民权益的角度看,只有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强化依法治理,才能有效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要求和“一个战略、四项重点、十大建设”思路,正确把握郭庚茂同志提出的党和法、人民民主和法治、法治和德治、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治党、改革和法治五大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走出一条焦作特色新路子

全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五个方面:一是突出“实”字,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要紧紧抓住我市已获得立法权的重大机遇,紧密结合实际,多立实用管用的法,最大限度地体现立法实效。前期工作要扎实,尽快形成完善的立法制度体系,确保立法机关依法有序开展工作。立法原则要落实,牢固树立开门立法、立法为民理念,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倾听群众意见、统筹各方利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立法重点要务实,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重点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要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于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二是突出“严”字,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在执法过程中要“严”字当头,做到严明法纪、严以用权、严格执法。要严格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完善政府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杜绝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坚决防止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权力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要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避免违规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正执法,对执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思想教育,完善执法操作流程,加快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照章执法、公正执法、微笑执法。对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严肃处理,对涉及侵犯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是突出“公”字,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各级司法机关要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底线,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要独立行使职权。探索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抵御说情“备案登记”制度,筑牢“防火墙”和“隔离带”,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要公开透明司法。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真正使司法权力运行从“暗室”走进“玻璃房”。特别是各级审判机关,要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案件进展查询系统,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公开。要破解执行难题。探索建立公检法司、国土资源、税务、工商、银监等多部门联动执行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执行会战,严厉打击藐视法庭权威、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大对“老赖”们的曝光和制裁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突出“广”字,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要强化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促进法治理念广为传播、法治精神广泛认同。普法宣传要面向更广范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国理念和宪法法律精神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创平安的浓厚氛围。法律服务要实现更广覆盖。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机制和补偿机制,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使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和“一村一警”“一格一警”工作机制,多建立“家门口”的巡回法庭、警务室,发展壮大治安员、调解员队伍,真正把便民司法落到实处。道德建设要凝聚更广共识。坚持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同举并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法治文明,弘扬公平正义,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五是突出“新”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和谐稳定重在抓基层打基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努力走出我市促进和谐稳定的新路子。以健全“三调对接、四级联动”机制为重点,探索信访工作新路子。强化“五个不能”理念,落实好信访工作九项要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行“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引入信访、诉讼、公安接处警等环节,推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以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为支撑,健全定期排查、分流交办、督查考评、联席会议等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体系,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以深化“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党风政风监督,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切实解决好群众盼权力公平、盼有地方说理、盼难处有人帮、盼身边腐败有人管的“四盼”问题。以构建“五网融合、立体防范”体系为重点,探索治安防控新路子。坚持群防群治工作模式与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有机结合,突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特殊人群防控管理,着力打造社会面防控网、重点行业防控网、乡镇社区防控网、企事业单位防控网和信息网络防控网“五网融合、立体防范”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化解、管控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上台阶

    全会强调,要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根本保证。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要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本地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要大力支持依法治市工作;工、青、妇等组织要依托各自优势,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党委领导、系统推进、部门负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要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正确导向。

    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表率引领作用。要在尊法上做表率。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在学法上做表率。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传播法治文化。要在守法上做表率。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用习惯代替政策、用感情代替规定、用关系代替原则。要在用法上做表率。把依法办事作为第一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于法有据、符合程序。

   要发挥好政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法队伍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业务培训常态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引进高层次法律人才,不断提高政法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加强职业操守建设。政法工作者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掌握权力大、面对诱惑多、廉政风险高,更需明底线、知敬畏,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整治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习气、霸道作风,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特别是对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政法蛀虫”,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要关心爱护政法干警。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优警政策,着力解决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干警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实绩突出的干警要大胆使用。

   要发挥好法治监督体系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加强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落实。要强化宪法法律实施监督。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选举或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市、县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加强宪法法律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健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司法工作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要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又要避免炒作渲染,防止形成“舆论审判”。

   市委副书记丁福浩作《中共焦作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情况说明,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焦作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