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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成效初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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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10/8 16:11:36 |
为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多发势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市中级法院从7月初开始,通过多种措施,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23日,全市法院共判处多发性侵财犯罪分子394人。其中,判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232人,判处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19人,判处盗窃机动车、电动车犯罪分子54人,判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分子81人,判处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强买强卖扰乱经济秩序犯罪分子8人,收到较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为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焦作中院成立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三个刑庭庭长和少审庭庭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明确打击方向。重点打击五类犯罪:农村地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城区及城乡接合部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犯罪;盗窃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犯罪;公共场所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的强买强卖等扰乱经济秩序违法犯罪。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注重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整体合力;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力争把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审判环节之前,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审理。
四是严格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对一些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的轻微犯罪,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注重教育感化,减少社会对立面。
五是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打击实效。全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阶段性目标,明确每月、每季度工作任务,明确各级具体工作责任和目标,把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和分解,每项工作都具体到人,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