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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焦作实践丨一车小麦倒错堆 释法明理息纠纷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沁阳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9/24 18:43:30

“虽然赔了点钱,只当是花钱买教训,以后俺说啥也不敢马虎大意了。”9月18日,农用三轮车主老张把1500元赔偿款交到黄某手中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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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麦收季节,沁阳市崇义镇某村农民黄某收割小麦时,雇佣三轮车主老张替他运送小麦。黄某因在麦田里抽不开身,大致交代了卸车地点后,就由老张自行运送。由于疏忽大意,老张没有仔细询问卸车位置,把一车小麦错倒在了黄某邻居王某家的麦堆上了。黄某收工后,发现老张运送的2.7亩小麦不知去向,赶忙询问老张,才得知他倒错了麦堆。二人一起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将错倒的小麦退回或赔偿损失。王某觉得不是自己的错,不应该让自己承担责任,拒不退还。三方争执不下,便来到沁阳市司法局崇义司法所请求调解。

受理纠纷后,调解员将三方当事人约到司法所,详细了解了纠纷的经过,并听取了各自的诉求。黄某说,自己的一车麦子收割了2.7亩,估算市场价值,老张至少赔偿自己3200元。王某表示,自家种的是种籽,现在成了杂麦,估计总共少卖4800元,也要求赔偿损失。老张也很委屈,觉得自己想趁着农忙出来挣点钱,黄某又不派人给自己引路,导致错倒了麦子,虽然自己有过错,但不能承担全部责任。

调解员明确告知老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文,你错倒了麦子,让黄某遭受了损失,理应赔偿。又耐心地劝导黄某,由于他没有跟车导致老张把麦子倒错,也应该承担部分过错。而且老张老婆生病经常吃药,希望大家相互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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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最终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老张和王某分别赔偿黄某1500元和400元,三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