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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焦作实践丨交通事故引纠纷 真情调解促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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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山阳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9/18 9:23:56 |
“感谢太行司法所人民调解团队耐心、专业的调解,解决了我多日来的困扰......”近日,太行司法所收到当事人赵某送来的一面的锦旗,对两名调解员成功化解他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表示感谢。
去年11月6日下午,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山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右转弯行驶时,与赵某直行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两事故车辆损坏。
经交警现场事故认定,王某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肇事方王某垫付1490元医药费后,由肇事车辆所属保险公司就理赔项目及金额与受害人赵某协商,双方沟通产生较大分歧,随后赵某到山阳区太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情况,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明细,承诺赔偿赵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57388元。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项目逐一落实,赔偿标准也未按照最新公布的数据标准进行核算。调解员分析,双方对于本案责任划分无异议,主要分歧在于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金额方面。
随后,调解员依据相关赔偿标准进行了合理计算,并且告知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最终,通过与肇事方及所在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三方终于达成协议,赵某获赔75600元,扣除保险公司及王某提前垫付的医药费等费用,实际应获赔共计67000元。至此,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