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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遗产继承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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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沁阳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2/8 20:33:01 |
“我真糊涂呀,为啥没有让老汉留下遗嘱,现在为争这点遗产全家吵成了一锅粥!”近日,家住沁阳市王召乡某村的宋老太来到王召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哭诉了事情的经过。
20年前,宋老太的丈夫因病身亡,经人介绍和蒋某(现任丈夫)组成新的家庭。2022年年底,蒋某被查出癌症晚期,本想立个遗嘱避免去世后孩子们因遗产闹矛盾,却因不吉利的说法遭到妻子和儿女的反对,最终放弃。
蒋某去世后,其儿子蒋晓军为争夺父亲留下的7.5万元存款和三间房屋跟继母宋老太闹得不可开交。宋老太无奈,只好请求司法所的调解员出面调解。
调解员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与蒋晓军讲述《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指出其父留下的7.5万元存款和三间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遗产继承的范围只能是其父亲的个人财产,且其父亲的遗产可以由妻子和儿女共同继承。蒋晓军听后思虑半天,最终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遗产。
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蒋晓军、蒋晓霞继承其父蒋某遗产现金3.5万元,共同承担其父丧葬的全部费用;二、三间房屋作为宋老太养老居住,宋老太另拿出5000元作为对蒋晓军、蒋晓霞的房屋补偿。至此,这起因遗产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