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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开启新篇章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0/10/13 11:11:39

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有关要求,及时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各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构建起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四梁八柱”,积极推动全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焦作建设持续深化,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城市”“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等荣誉,全市公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综合绩效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科学立法。我市高度关注重点领域立法,继出台《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后,2020年7月31日,《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南省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第五部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坚持严格执法。研究出台《焦作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焦政办〔2019〕42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机构改革后,我市启动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市本级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38个,比清理前减少了4个;重新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岗责体系和执法流程图。9个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被评为省、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重大处罚行为的监督,重点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行政处罚违法或者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首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荣获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坚持公正司法。锚定民之所望,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律师制度改革等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检法司各系统各单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取得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扫黑除恶深入推进,上半年新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件84人。

坚持全民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努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争当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总目标,全力落实普法新要求,着力构建普法新格局,倾力打造普法新品牌,努力实现普法质量新提升,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各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焦作建设加速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