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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实施动员培训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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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9/9 9:45:36 |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实施动员培训会议召开
为营造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力促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纠纷处理方面增加多元化解决途径,及时、快捷、有效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合同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6月7日,市交通运输局与焦作仲裁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焦作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工作暨培训会议”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印慈、焦作仲裁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宋德儒、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孙长翰、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指导部负责人师悦敏以及我市30多家交通运输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焦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和焦作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宣读了《焦作仲裁委员会关于批准成立焦作仲裁委员会交通运输行业仲裁中心的复函》,并宣布 “焦作仲裁委员会交通运输行业仲裁中心”正式成立。郭印慈副局长发表讲话,他指出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平安焦作、法治焦作建设的系列工作要求,对于维护行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具有积极意义。交通行业仲裁中心成立后,可以在行政调解和司法仲裁之间搭起桥梁,运用仲裁方式能快速有效地解决交通运输合同纠纷,能较大限度的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要求,全市各交通运输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落实,积极与焦作仲裁委员会加强联系与合作。各交通运输机构在经营中要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仲裁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广泛形成“交通运输+仲裁”的共识,特别是各单位领导,要善于用法治的眼光审视问题,用法治的思维分析问题,用法治的手段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探索行政调解的新模式,为法治交通,和谐交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