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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府院联动机制的焦作名片——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献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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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1/5/19 10:52:49 |
“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是衔接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新亮点,对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献亭说,“我市通过构建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致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共建法治焦作‘同心圆’,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市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该局在我市府院联动推进工作中承担着全市府院联动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以及13项具体联动事项的推进落实的双重职能。
“首先,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在各自领域切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同时,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谋划,有力推动全市府院联动工作按时有序开展。”闫献亭表示,市司法局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以司法行政部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发力点,重点围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完善诉源治理体系及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方面助推我市府院联动机制的常态化建设。
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动机制方面,市司法局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协调、督察、指导、检查、考核”作用,将具体联动项目融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中,推进两项工作共同发展,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在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联动机制方面,该局积极构建由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组建覆盖城乡普惠万户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11个,并挑选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组建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
在完善诉源治理体系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该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先后指导市智慧金融服务中心、市信用办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专业调解委员会,不仅进一步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更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防范风险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该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打造“一公里法律服务圈”,对涉法涉诉纠纷,以委派形式进行实质化解,通过多种府院联动形式实现社会矛盾的多元化化解。并组织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司法辅助业务联系点,分别在无纠纷或无诉讼相对人的案件、涉诉调解类案件、诉讼证据类案件等予以合作,以实现良好府院联动效果。
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闫献亭表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优先,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全局观念,逐步摸索出一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真正把这项工作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融合在一起,全力把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打造成法治焦作、平安焦作的又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