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防控“疫”线,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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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0/3/4 9:19:38 |
2020年春节,一场疫情的快速蔓延让人猝不及防,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一场党委政府领导、各行各业支持参与、全民响应行动的疫情防控狙击战打响了。
做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机关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孟州市司法局积极响应习总书记“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指示精神,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在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把特殊时期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做为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服务基层社会稳定的大事,将便民为民服务做实做细。
一、发布信息、热线服务。在2月3日上班的第一天,通过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出倡议书,公布了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方便群众在遭遇法律难题时第一时间拨打求助。在法援中心大门口张贴“温馨提示”,凡确需要到中心咨询、办理相关收手续的,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可到中心接待室的等候区,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既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又确保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
二、解疑释惑、细致入微。对电话求助当事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中心人员及在线值班律师做到耐心细致,宣讲疫情防护知识,疏导求助人情绪,对求助事项分类处理。残疾人徐某曾因交通事故受伤寻求法律援助获赔十余万元,后他将此款借给侄子做运输生意,其侄子承诺两年后归还,但逾期多日,徐某索要多次遭拒,其侄子还口出狂言,徐某深受刺激,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多次给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急于起诉维权。中心人员首先安抚徐某,向其解释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一边指导其获取证据,因疫情期间交通暂时管控,引导徐某向所在村委会申请调解。以洛阳市某县残疾人郭某为组织者的民间艺术团,2020年春节前和我市某村签订了春节期间举办文艺演出协议,因疫情无法履行,某村拒绝退给郭某5万元押金,郭某非常着急,到中心咨询法律问题,依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协议,询问双方对纠纷所持态度,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退款数额的争议,遂提供了该村委所属乡镇调委会的联系方式,建议其通过电话申请调解解决纠纷。
三、简化程序、预约办理。鉴于前期疫情传播的严峻形势,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非紧急特殊案件,倡导群众延后办理、网上办理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紧急事项可通过电话、微信发送材料申请、审批、办理。我市南庄镇某村村民王某起诉和丈夫离婚,其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联系不上,办案法官预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恰其丈夫回家过年,疫情又导致延迟复工,了解情况后,法官决定2020年2月13日网上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因涉及孩子抚养和债务分割,案情比较复杂,王某电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审查了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决定受理这起案件,本着急事快办、特事简办的原则,指派合适的律师办理,王某到司法局接受体温检测、消毒、登记后,在中心迅速办齐了手续。2020年3月,为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在加强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发布了“关于对外服务的通告”,明确了业务办理时间和业务办理方式,使老弱病残等网上或电话申请有难度、需到中心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起,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1人次,其中涉及军人军属法律咨询2人次,农民工法律咨询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