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孟州: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3/21 8:22:37

2018年3月13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到孟州市职业中专巡回审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配合,从刑辩律师名册中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特征的律师为两名未成年人提供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卢某、王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2016年5月份被孟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为业务员,冒充女性身份通过QQ聊天诱惑他人经营淘宝店并加盟,骗取他人加盟费。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二被告提起公诉,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诈骗次数、涉案金额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进行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结合案例,辩护律师庭审后现场普法,给同学们分析了电信诈骗的特点,提醒同学们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远离电信诈骗。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学法、知法、守法,不要上当受骗,不要误入歧途,切勿抱有“既想赚钱,又想轻松不费劲”的心态,以免因小失大。广大师生通过观看庭审,近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通过真实的案例增强了自身防范能力。

我省《关于进一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一是在去年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人民法院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规范通知辩护的送达、律师阅卷、辩护观点的采纳等衔接配合中的程序和制度。二是根据当地律师资源和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结合刑庭一线办案法官的意见,选取热爱刑事辩护业务、热心公益、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组建起刑辩律师名册。三是努力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事前根据案件性质和律师特长,合理指派律师,力求取得最佳的辩护效果;事中跟踪案件进展程度,了解律师的办案情况,要求承办人在接受指派后三日内首次会见被告人,充分了解案情,有针对性的阅卷,确立辩护意见,庭审前第二次会见被告人,就庭审的程序、自我辩护的事实和情节、认罪认罚的法律意义等进行沟通,判决下达后第三次会见被告人,询问其上诉与否,给出法律建议或开展入监执行前的法制教育。疑难或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参与庭审,对律师的专业水平、履职情况、庭审效果直观地了解和监督;事后坚持回访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和被告人家属,对律师办案质量给出综合评价,有力强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促进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