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焦作市召开双拥工作表彰大会,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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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11/10 15:04:17 |
11月9日上午,我市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双拥工作表彰大会,市委书记、焦作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王小平强调,全市上下要以此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瞄准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目标,巩固成果、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打造新品牌,奋力开创我市双拥工作新局面。市领导姜继鼎、刘新旺、杨青玖、魏丰收、宫松奇、杜宇出席会议。
会议对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等30个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2146部队某分队等11个拥政爱民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崔雨岚等30位拥军优属工作先进个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146部队某分队政治指导员张红兵等11位拥政爱民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2015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法律宣传、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大力度,为驻焦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加强工作站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2015年,市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焦法援〔2015〕6号),在各县市区现有的便民服务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网络,加强与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县、乡、村与武装部“3+1”军人军属服务网络,为军人军属维权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帮助。在上墙制度、公示栏内容、联络员、办公设备等方面要求法律援助中心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十有”标准,乡镇办法律援助受理点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五有”标准,村居和武装部落实“三有”标准。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案件渠道。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受理涉及军人军属案件后,出具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建议函,转交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二、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多元化、常态化发展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讲堂进军营活动、深入部队野外驻训基地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法律援助走进征兵现场、法律援助送老兵等进军营宣传活动近40次,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120余人,为部队官兵赠送法律宣传资料50000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余场次,解答官兵咨询1500余人次。
三、加大援助力度,提高办案服务质量
一是积极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使涉军案件“零门槛”。2016年,我市根据河南省政府、省军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河南籍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设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对驻豫部队服役的非河南籍官兵,为其做好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申请引导、异地协作等服务工作,满足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2015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55件,接待咨询103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
二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高办案服务质量。我市在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审批优先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凡是军人军属案件各法律援助中心都特别指定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律师办理,并且对案件收结情况单独登记,对案件进展的各个阶段进行严格回访,确保在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能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办好每一件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2016年,在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开展的第三届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市中心指派的“周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评为第三届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