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帮她们讨回血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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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2/6 16:24:36 |
秦某珍、孙某、吕某花是我市农村妇女,她们于2011年3月经大商超市发展有限公司考核合格被录用,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300到2000元不等。三人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但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的社会保险,2014年元月,公司又拖欠了四个月工资不予支付。三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来到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决定为其提供援助,立即指派工作人员刘亚飞承办此案。受理案件后,承办人详细了解了情况,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但公司态度坚决,不愿意承担责任,更拒绝支付她们工资。随即,承办人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当事人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本案历经整整一年,该案进行了4审程序,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三位当事人终于在2015年元月拿到了属于她们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