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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介入配套费清欠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4 9:18:39

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介入配套费清欠工作

近日,在我市闹的沸沸扬扬的配套费纠纷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强力介入下,暂告平息。所谓配套费全称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配套费一般先由开发商缴纳,然后再均摊到房价内,另外收取属于重复收费,并且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授权开发企业收取配套费,开发企业收取配套费属于乱收费,因此有不少购房者对此不满,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20094月出台的《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建设单位应缴纳费用,不得再向业主收取。但仍有部分企业我行我素,继续违规收取配套费。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部分业主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维权,今年维权活动达到高潮。四月份政府换届后,新一届政府把清理配套费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鉴于配套费清欠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房产管理中心及相关区政府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配套费清退工作。经过努力,大部分房屋开发企业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清退,但是仍有10几个楼盘的开发商拒绝退还,为此领导小组协调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介入。

由于事件涉及人员多,地域广,仅凭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个单位很难办理,为此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解放、山阳、马村三个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办理此项工作。为了解维权业主人数,以及他们的基本情况,四个法律援助中心在相关楼盘或者小区张贴了《告业主书》,明确告知业主法律援助机构将要介入此案,希望有关业主积极同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反映自身诉求。截止11月底,已有190多名业主同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反映情况,申请援助,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受理了他们的申请。目前,案件已经提交至解放、山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正在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