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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开展司法鉴定警示教育活动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9/9/23 15:45:18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焦作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为主题的司法鉴定警示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抓好这项活动,我局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和各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开展专题党课,并结合鉴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我局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和各机构自查整改台账等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一、深入学习动员,提升思想认识。820日,焦作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召开活动动员会,会上认真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并针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进一步明确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印发《焦作市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机构认真贯彻。

二、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自查。在学习传达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各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工作方案检查内容,着重从鉴定质量管理、内部执业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全市7家机构在自查过程中,通过梳理汇总共查出涉及内部管理和执业活动等六个方面共计16个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管理问题因机构管理混乱不规范导致的近期投诉案件上升,个别案件超出受理范围;二是程序问题受理环节程序不规范,没有统一受理,存在一人包干到底的现象;三是设备问题部分用于鉴定的仪器设备检验/校准时间已过、缺乏相应的状态标识和唯一性标志;四是场所问题执业场所管理不规范,鉴定室配备不齐全,无法充分保证鉴定人隐私;五是态度问题接待群众时,存在态度蛮横、解释简单敷衍的现象,受理案件时委托书存在漏签、不规范现象,鉴定过程中存在瑕疵,有些资料签字不能同步进行;六是文书问题文书出具环节,个别文书中存在个人资料输入错误,鉴定数据输入错误,鉴定人编号未及时更新,文书发放不及时,档案丢失等严重问题。

三、建立自查清单,积极整改落实。各鉴定机构对照自查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完成后提交了整改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整改,一是加强教育加强司法鉴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自觉养成认真仔细、积极负责的工作习惯,杜绝或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差错;档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及司法鉴定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内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落实。二是学习规范组织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司法鉴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质量手册,程序手册,制度等,使司法鉴定人、特别是机构负责人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鉴定机构各种制度、职责,并能按要求执行。对在鉴定过程中需要签字的,及时签字。三是及时更新仪器设备状态,对存在鉴定的仪器设备检验/校准时间已过、缺乏相应的状态标识和唯一性标志问题的机构,要求其与负责人沟通,对仪器进行检测检定,此项工作均于今年年底完成。四是加强交流提高加强鉴定人之间的业务技术交流,提高鉴定文书书写质量;加强各鉴定机构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加强鉴定管理和服务。

四、强化鉴定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自身监管工作进行自查,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督导联合鉴定人协会深入各机构进行检查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逐条指导整改。二是完善检查针对近两年鉴定投诉较多的问题,完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年度检查制度,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减少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教育加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促使司法鉴定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四是开展培训不定时开展培训学习,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文书书写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相关负责人的专门培训,严格做好司法鉴定文书和档案质量把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