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仲裁
焦作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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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8/11/2 16:10:56 |
为推进司法鉴定质量建设,提升焦作地区司法鉴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据《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司法鉴定人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由穆燕、杨兵、高树科组成专家组,随机抽查焦作地区8家鉴定机构75名鉴定人办理的80本司法鉴定案卷进行评查(保证每个鉴定人至少抽取1份司法鉴定案卷)。
为圆满完成本次检查任务,焦作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管理部门积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学习领会要求。评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司鉴局下发的文件,深刻领会检查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二要确保评查不走过场。通过浏览网络、查阅《登录名册》等方式,对被检查机构的有关情况提前进行了了解,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工作实效;三要遵守检查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既要坚持公正客观,不打关系分和人情分;又要廉洁自重,不给被检查单位添麻烦,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案卷评查过程中,检查组以“客观检查考核、帮助被检单位整改、相互学习提高”的态度,深入到8个机构,采取集中评查、分区评查等形式,对照《河南省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打分表》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评议和打分。总体上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都能够按照司法鉴定档案质量标准的六项内容,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卷宗归档统一规范;二是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格式内容符合要求;三是司法鉴定程序基本符合要求;四是对鉴定材料的审查、使用、保管、处置符合要求;五是鉴定意见书中的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均比较明确、具体、规范;六是结案制度落实到位。但在评查过程中也发现以下几点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规范文书使用不够统一。大部分机构存在文书非最新格式,新旧文书混杂使用,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二、鉴定流转程序不够规范。没有做到鉴定材料具有唯一性编码,接收鉴定材料没有及时放入鉴材流转柜中;
三、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不够到位。鉴定意见书对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判断说明逻辑性较弱,分析不够全面准确。
检查组肯定各机构工作成效的同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机构在下一步工作中,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统一、规范,全面提高鉴定水平和鉴定质量。检查组还与各鉴定机构负责人就鉴定规范化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