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仲裁
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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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公证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8/6/19 10:34:47 |
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
在办理外国签证的时候通常会遇到要求办理出生公证或者出生证公证,二者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失之毫厘却会差之千里,若不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公证,可能会导致被拒签的哦。今天,我们来看看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出生公证是以描述性的语言表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父母信息等,公证书上还会贴本人的近期二寸免冠照。
而出生证公证准确来说叫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当事人出生的时候由医院或者保健所开具的一个证明,上面有本人及父母的信息。公证处证明当事人递交的出生医学证明属实,确由医院出具。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性质不同:出生公证是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是针对个人事实的公证;而出生证明公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有关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是个人证件类的公证。
其次,所需资料不同:除了都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外,出生公证还需要出生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出生证明公证则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再者,1996年开始全国使用统一制式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以前出生的则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与出生公证同为证明出生事实,相对于出生公证而言,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一般称为间接公证。
提示:到底办理出生公证还是出生证公证是不由公证员决定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办理签证国家的要求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