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仲裁

河南省公证协会关于推荐全省公证质量评查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3/7 17:06:49

豫公协便〔2017〕1号

 

河南省公证协会

关于推荐全省公证质量评查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公证协会、各省直管县(市)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评查工作,省公证协会决定,在全省首批公证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荐挑选一批公证员,补充河南省公证质量评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员条件

(一)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深厚的公证理论功底、丰富的公证实践经验及其它丰富的相关知识,在当地公证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评价、评审、监督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公证协会和社会的监督。

(四)具备中级(含)以上公证员职务,或者从事公证业务工作满10年,未受过党政纪、行业处分。

(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负责地推荐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公证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公证质量评查工作的人员参加。

(二)各地各单位推荐人员时,要紧密结合公证工作的需求,重点推荐在公证基础理论、民商法、经济学等专业的优秀人才和公证实务方面的专家,尽量不要集中在一个领域。省公证协会将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任。

(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公证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省公证协会(同时报电子版至25676584@163.com。)

联系人:于军   乔颖

联系电话:0371-65900722,65900723

 

附件:河南省公证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