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仲裁

焦作市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6/6/16 11:29:05

焦作市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方案

一、项目名称: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

项目总责任人:闫荣涛

项目具体负责人:张运才、各县市区司法局长  

三、目标任务:

实施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在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条件和提高办证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紧跟司法行政工作形势,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围绕“基础设施齐全完备,办公环境整洁美观,服务质量热情高效,工作流程简捷便民”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公证处地址偏僻难找,办公条件简陋、设备不齐档次底、整体环境脏乱差,服务欠规范且跟不上形势发展、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便民利民办理公证事项等问题,创建在全市、全省和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公证处。

四、具体措施

按照焦作市司法局《 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一)“两厅六室”设置齐备

1、公证处需要具备“两厅六室”条件。“两厅”指的是接待大厅、办证大厅;“六室”指的是文印室、财务室、谈话室、主任室、资料室、档案室。其中“两厅”可以合并,面积不能少于50平方米;“六室”中,文印室和资料室、谈话室和会议室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合并,面积不能低于30平方米;档案室面积不能少于50平方米,主任室和财务室办公面积不能少于15平方米。

2、“两厅六室”内要根据公证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电脑、电话、复印件、传真机、照相机、录像机、身份证识别仪、摄像头、拍摄仪、扫描仪、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3、公证处要有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二)办公环境整洁美观

公证处总体设置要方便为民,立足于“一站式”告知,“一条龙”服务,内部环境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办证大厅有体现公证工作的背景墙。

2、接待大厅有等候座椅,有方便群众使用的饮水机、水杯等,有标准化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3、接待大厅有宣传架,并摆放有公证宣传手册、便民服务卡、联系卡等资料。鼓励在接待大厅摆放电子触摸屏。

4、各厅室门外要悬挂职能标识牌。

5、按照要求在公证处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公证工作人员情况等必须公示的内容。

6、有展示公证文化相关的制度板面。

(三)服务质量热情高效

公证处要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执业,公证员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自学维护职业道德。

1、公证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统一着装,注重形象。

2、接待公证当事人时要讲文明,有礼节,尽量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尽量为当事人做些热心周到的服务。

3、讲求公证效率。当天、当场能办结的公证事项,要当天、当场办结;不能当天、当场办结的公证事项,要“一站式”告知,提供便民服务卡,尽量不让公证当事人反复询问、多次到公证处办理同一公证事项。

(四)办证流程简捷便民

在不影响办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办证流程,做到能减不繁;要适应公安、民政等部门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形势发展的需要,尽量急公证当事人所急,想公证当事人所想,解公证当事人所需。

五、时间节点

(一)3月份前,市公证员协会、市局公证工作指导科进行调研,制定《焦作市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创建标准、完成时限、责任人等事项。

(二)3—4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市众信公证处进行全体动员,制定出有自身特色、符合自己实际的实施方案。

(三)6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观摩。在观摩学习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促进建设任务的完成。

(四)8月份,对全市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五)10月份,对公证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提请市局进行检查验收,并视情召开现场会进行经验介绍。

(六)11—12月份,结合年度工作检查,再次对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结合平时工作、半年检查确定各单位的位次并进行通报与处理。

六、项目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公证工作的总抓手,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对工作没有进展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市局将约谈司法局主要领导并向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要把公证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在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上档升级改造,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真正建成形象窗口、便民窗口、特色窗口。

(三)督导检查,严格奖惩。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单项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现场指导,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制度。市局公证工作指导科实行季通报制度,对县市区创建进展情况每季进行一次通报,每季进行一次讲评,年底进行总结。凡是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公证处,下年度不予进行年度考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