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仲裁
2015年焦作市公证工作要点 |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5/7/28 10:11:42 |
2015年全市公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厅、市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建设高标准的公证机构和高素质的公证员队伍;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证管理,提升公证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和法律宣方面的作用。努力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服务,为法治焦作、美丽焦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公证宣传
1、建立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通过公证法律知识介绍,典型案例分析和公证先进模范事迹宣传等扩大公证知晓度,引导当事人自觉选择、自觉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结合全市公证行业“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积极对“优秀公证员”典型进行培树,对模范事迹进行挖掘,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8月下旬,在全市开展《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4、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公证在农村、农民中的社会影响力。
二、广泛开展公益活动
5、落实公证承诺事项,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延时或上门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少20%的费用。
6、4月下旬,劳动节前夕,在全市开展“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
7、10月19—25日,重阳节之际,在全市开展“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8、要紧紧围绕本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经济发展到哪里,项目建设到哪里,公证服务就拓展到哪里”的原则,不断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重点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公证工作。
9、按照《焦作市司法局公证处标准化服务窗口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公证处“两厅六室”建设和公证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公证处。
10、强化公证工作日常管理,严格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依法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搭建公证执业诚信平台,及时披露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1、加强涉外、涉台公证和遗嘱公证管理,涉台公证文书的比对和寄送情况要及时上网,方便群众查询,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公证遗嘱备案的相关信息。
12、加强教育和培训。4月、5月、9月按照省厅、省公证协会的要求组织全市公证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执业公证员业务培训、新任公证员培训和公证员助理培训,6月组织公证处内勤基本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
13、按照公证处每月、县市区司法局每季度、市局公证科每半年进行一次公证质量检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办证质量进行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14、积极组织并参加《办证参考》、《业务提示》和常规办证业务模板的编发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公证具体业务办理工作。
15、严格执行《河南省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复查争议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核、有错必纠”,明确责任,依法处理投诉纠纷。对出现公证投诉案件多或投诉调查处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市司法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16、按照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司法部的要求,引导和鼓励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实行自收自支。
17、在全市公证处积极推广效益和绩效工资,最大限度地调动公证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推动公证工作实现新跨越和新发展。
18、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对公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出台有利于公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19、按照省厅公证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统一公证办证软件,高标准地完成系统电脑联通联网。
20、利用河南公证门户网站、河南公证工作微博、公证工作微信群、全省公证工作QQ和各地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手机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公证宣传,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