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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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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6/1/29 9:49:09 |
关于印发《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2016年1月19日
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文明办要求,我局2011年12月荣获的“省级文明单位”即将届满,需要重新创建。为全力做好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忠诚履职、维护稳定、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民服务水平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积极推行文明办公、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项目设置,我局的创建工作主要开展13项活动。
1、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有效发挥“焦作市图书馆馆外流通点”的作用,积极倡导“日挤一小时、周学一晚上、月读一本书、季写一篇文”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读书交流会”等平台,通过演讲、征文、竞赛等方式,激发机关干部学习的热情,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2、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全局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讲座、报告会、“道德大讲堂”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促进机关干部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充分利用网站、媒体栏目、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全面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响“三个倡导”24个字,帮助全局干部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入心入脑,进一步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3、开展道德建设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焦作市司法局身边好人推荐评议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以“善行义举榜”的形式予以公布,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孝亲、向善、友爱、和睦,加强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二是围绕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文明焦作主题,举办“道德大讲堂”,传播道德理念,弘扬社会风尚。三是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加强优秀文化熏陶,增强干部职工民族自豪感,培植民族精神,建构正确的价值取向。
4、开展法治建设活动。围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建立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5、开展诚信建设活动。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把“强化干部诚信教育、健全诚信服务制度、推行诚信服务承诺、坚持诚信统领全局”做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制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规章制度,确保单位和个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不断提升机关诚信形象。
6、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确保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完善优质服务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措施,向社会作出优质服务公开承诺,杜绝冷、硬、横、推现象,着力营造文明、和谐、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7、开展文明有礼培训活动。以“做文明有礼的司法行政人”为主题,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行动口号,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建立干部职工文明守则和行为规范,加强对机关干部参与公共环境和秩序建设的文明引导,切实提升文明素质。
8、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以“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为依托,积极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开展法律援助等救助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积极弘扬志愿服务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期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活动。教育机关干部旅游观光文明有礼、吃饭就餐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确保机关干部无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机关车辆无不文明交通行为记录。
10、开展文明上网活动。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建立机关文明上网制度,加强机关网站建设,开设文明创建专栏,办好“文明焦作司法行政”微博。积极配合中国文明网开展重大网上宣传活动,传播正能量。
11、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活动。以“四帮四扶”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依托,加大对对口帮扶的农村和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建立党员联户制度,开展扶贫解困、帮建帮扶等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2、开展文体活动。以“快乐、健身、团结、进步”为宗旨,通过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牌类等专项比赛及徒步走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五一、七一、八一、九三、十一等重大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导干部认识传统节日、尊重传统节日,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13、开展优美环境建设活动。加大机关环境建设工作力度,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位高雅的机关形象。
三、工作机构
为落实省、市、区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必须是全体人员共同创建”的要求,决定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打破科室界限,组建创建小组,充分体现我局文明创建“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名单如下:
组 长:杨吉喜
副组长:周继革、原有成、王冬云、闫荣涛、乔捍东、康晓东、刘晓战
成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创建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任:康晓东(兼)
成员:刘国利、陈玲莉、单玉栓、张卫民、赵春霞、段振福、王修斌
工作职责:1、负责文明创建沟通协调工作。2、负责文明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负责文明创建汇报材料撰写和简报编印工作。4、负责文明系统的创建工作。5、负责规章制度建设和单位荣誉工作。6、负责社会评议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一创建小组组长:周继革(兼)
成员:张玉国、郑有山、赵治林、莫亚平、王东方、王岩
工作职责:1、负责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活动。2、负责开展优美环境建设活动。3、负责文明创建的物资和经费保障。
第二创建小组组长:原有成(兼)
成员:闫国贞、史小莉、公茂坚、常利、李迎军
工作职责:1、负责开展诚信建设活动。2、负责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
第三创建小组组长:王冬云(兼)
成员:张运才、刘新喜、王超、王宾、李元江、彭正才
工作职责:1、负责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负责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3、负责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第四创建小组组长:闫荣涛(兼)
成员:张杰、常宝宏、焦春婕、赵慧勇、薛艳敏、李娟、陈佳梅、张保玲、王海涛、宋小东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活动。
第五创建小组组长:乔捍东(兼)
成员:冯保祥、陈怀亮、秦广东、王钰、穆燕、潘媚、杨伟、徐伟、毕虎成
工作职责:1、负责开展文体活动。2、负责开展文明有礼培训活动。3、负责开展道德建设活动。
第六创建小组组长:刘晓战(兼)
成员:杨春霞、董志强、缑清朝、赵志宏、吴永红、高文静、薛勇
工作职责:1、负责开展法治建设活动。2、负责开展文明上网活动。3、负责理论测试的人员培训工作
创建办公室、6个创建小组要与局党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时间要求等,建立创建台账,逐项销号。
四、创建要求
根据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始有终,全过程记录,音像资料证明”的要求,创建小组在开展活动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合理安排。根据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每年的9月份为省级文明单位验收时间。因此,各创建小组在制定工作规划时,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充实上半年或前8个月的活动内容。
二是制定方案。每项创建活动必须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工作要求、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都要在方案中体现出来。各个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各创建小组根据创建需要,充分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认真落实。各创建小组要根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扎实开展活动。要建立台账,拉出清单,责任到人,逐项落实。各创建小组在创建过程中不得敷衍了事,不得造假应付。
四是全程记录。各创建小组要运用摄影、摄像、简报等方式方法,真实记录创建过程,确保每个创建活动做到“四有”,即有实施方案、有活动简报、有工作总结、有影像资料,为全局的创建档案提供基本素材。
五、组织保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有效举措,关系到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每一名机关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在文明创建工作中,从局领导到各科室人员,都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摒弃狭隘观念,杜绝推诿扯皮,认真组织各自创建小组的活动,积极参加其他创建小组安排的工作,形成“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创建成果,大家共享”的局面,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内容涉及各个方面。创建办公室和6个创建小组要按照分工,认领任务,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局领导要以身作则,站位大局,以上率下,带头参与。各科室人员要统筹好业务工作与创建任务的关系,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完成各自的创建任务。根据工作安排,验收前还将进行理论测试。届时,我局将组织30余人学习、复习文明创建知识,参加理论知识测试。
3、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全局的一项中心工作,列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范围。局专项督查组要加大督导力度,及时通报不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的人和事,并在评优评先、晋级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其文明奖。
4、加大投入,有力保障。要做好经费预算,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创建活动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能够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