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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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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6/1/18 14:34:28 |
焦司政〔2016〕4号
关于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示范区分局:
为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机关文化氛围,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我局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推荐评选范围为局机关和示范区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含非在编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家庭。
二、评选标准
(一)身边好人评选标准
身边好人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较突出的工作成绩;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工作,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二)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置“夫妻关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邻里友善”五个条件:
1、夫妻关爱:夫妻间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上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2、孝老爱亲:能够弘扬孝道,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在其他家庭成员处于困境中时给予援手相助。
3、教子有方:在家庭教育中以品德教育为主,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起良好家风。
4、勤俭持家:践行低碳生活方式,自觉摒弃陋习,坚持移风易俗,生活中能够厉行勤俭节约。
5、邻里友善:做到邻里之间友善互助,相处和睦,团结友爱。
凡符合以上标准的家庭,均可推荐为候选家庭。
三、评选流程
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确定人选后撰写500字简要事迹材料,上报局政治部进行初审,最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张榜公示。
1、“身边好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推荐评选。候选人需提供2寸标准照片或生活照片1张(有电子版),季末交政治部。
2、“最美家庭”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推荐评选。需提供全家福照片或能体现家庭特色的照片1张,(有电子版)。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
本次推荐评选活动是我局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机关各科室、党小组要把这次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安排,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推荐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自己“身边好人”和“最美家庭”推荐评选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焦作市司法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