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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挂灯笼、贴春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6/1/15 10:14:37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挂灯笼、贴春联工作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示范区分局:

    新春佳节将至,为营造文明、祥和、健康、欢乐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宣部关于“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节日生活”的要求,我局将在2016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挂核心价值观主题灯笼、贴核心价值观主题春联”活动,以此体现我局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有德吉祥灯笼”

中宣部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国是家、勤为本、俭养德、诚立身、孝当先、和为贵、善作魂”的主题,设计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德吉祥灯笼”。机关广大干警要根据家庭居住环境的实际,因地制宜,带头悬挂“有德吉祥灯笼”。同时,结合“四帮四扶”结对帮扶工作,各科室人员要向帮扶对象赠送“有德吉祥灯笼”。

二、贴“传统美德春联”

1.春联征集评选活动。1月份,征集机关干警创作传统美德春联,并组织开展佳作评选,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月31日前,机关各科室、示范区分局全体干警每人至少要创作、提交2幅春联内容。春联内容要突出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国、我省、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描绘美好的发展前景。春联内容应立意新颖,遣词文雅,符合联律,字数不限,短联为主,须有横批。既可以自己创作,也可以是亲属创作。经过评选,优秀作品将在焦作普法网、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传播。

2.春联义务书写活动。2月初,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警中的书法爱好者,对征集到的春联进行义务书写,春节前发放到各科室人员手中,用于春节张贴。

春节是共贺新年、阖家团圆的重要时刻,也是培育和践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很好契机。局机关广大干警要积极参与,把传统活动和传播新精神、新风尚有机结合起来,过一个有意义的春节。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