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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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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2/6/6 8:45:50 |
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记者朱晓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概念和外延要远大于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我省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后,焦作两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案件少了,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职责没有变,作用没有少。焦作两级法院早已对如何继续发挥作用,避免集中管辖后环境资源司法职能弱化进行了认真谋划和准备。这是记者从6月2日下午举行的“清洁美丽世界,你我携手共建”焦作市生态环境典型司法案例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六项:
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发布典型案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参与意识。
二是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参与当地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专项治理,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执法,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合力。
三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诉源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解决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健全完善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基地体系建设。近年来,全市法院联合地方政府、相关机构、科研院校已经建成了“一个中心、一个示范林、七个基地”,即焦作市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心(和河南理工大学共建);沁阳山水林司法保护综合体系示范林,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沁阳)、焦作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地(武陟)、黄河流域·焦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孟州、全省首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丹沁水竹焦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博爱)、黄河·太极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温县)、沁河水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沁阳)、南水北调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基地(解放区)。这些基地和中心有着鲜明的焦作地域和黄河文化特色,日益成为我市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环境资源法治教育、展示焦作环境资源保护成果、弘扬环境资源司法文化的主阵地。
五是加强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强制执行的震慑作用,促进行政执法环境的改善。
六是继续提供诉讼和法律服务。帮助、指导当事人跨区域异地立案,配合铁路法院做好立案引导、案件调查、网上开庭等业务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