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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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11/4 19:15:54 |
二、创建篇
1.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2020年10月12日,市政府召开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2.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大会:2020年12月12日,全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安排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担当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重大责任。二要聚焦人民满意,明确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重点任务。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如期创成。
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是什么?
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创造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人民群众便利,为统筹推进“精致城市,品质焦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加快建设法治焦作,推动到2035年在焦作实现法治焦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范围对象包括哪些?
目前主要面向设区市、县(市、区)政府。
5.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类型有哪些?
两大类型,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
(1)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2)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全省) 示范市、县(区、市)”。
6.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
(2)初步审查
(3)第三方评估
(4)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5)实地核查
(6)媒体公示
(7)批准命名
7.我市正在创建的示范项目有哪些?
(1)综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单项:全国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示范市
8.第二批市、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级:指标体系共设有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
省级:指标体系共设有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9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
9.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检查方式?
包括材料查证、第三方评估(材料查证、网络检索、随机访谈、问卷调查、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座谈、随机抽考、案卷评查)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