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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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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0/4/26 18:18:09 |
3月27日,焦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方案》对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筹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化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执法体制高效顺畅、执法队伍规范统一、执法手段科学高效、执法保障切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高素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方案》提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职责主要包括“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四大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范围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市、县两级要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管理并以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并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任务量、辖区范围、执法对象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执法岗位。根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特点,配齐配强执法装备,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总责,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改革要点,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努力开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文旅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