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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7/3/10 15:1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焦作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A506房间;邮编:454000;电话:0391-3569933;传真:0391-3569933;电子邮箱:sifaju8812@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16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告、领导活动、司法考试、监狱管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基层工作、法律解读、“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焦作普法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焦作日报媒体等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司法局通过焦作普法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在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条,在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5条,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我局接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共办理1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6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规范化建设仍然需要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公开实效性不高,认识和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量不大,服务大众的成效不明显;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需要统一标准和规范操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