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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3/30 10:2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焦作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A506房间;邮编:454000;电话:0391-3569933;传真:0391-3569933;电子邮箱:sifaju8812@163.com)。

  一、工作概况

  2014年,市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先后多次对我局政府网站内容进行纠错筛查,更正错误,增强功能,美化页面,提升用户体验;深入学习《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市司法局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县市区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戒毒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基层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试工作、司法鉴定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河南法制报》、《焦作日报》等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411日至12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11日至1231日,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按程序办结。

  四、咨询情况

  201411日至1231日,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依法按程序办结。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处理、审查、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二)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社会关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三)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着力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网站,改进网络栏目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